要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今年4月15日就要正式实施的新国标中对电动车的明确划分,具体请看下图。 图中向我们详细的展示了两轮电动车的划分,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电动车有属于机动车行列的也有属于非机动车行列的。而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其所承担的事故责任也是完全不同的。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适用于无过错原则,而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适用过错原则。 单纯拿电动车事故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双方都属于机动车辆,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过错比例各自承担事故责任。 (2)有一方是非机动车辆,并且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电动车划分为非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或多或少都承担一些赔偿责任,当然碰瓷的除外。而划分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比如电动摩托车、轻便电摩在发生事故时,按照过错比例各自赔偿,没有过错的无需赔偿。 看完了以上对于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以后再碰到此类情况也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去处理了。但是谁不想平平安安的外出,安安全全的回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只有“各占其道、各尽其职、各遵其规、各尽其则”,才能共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让出行更有保障,让亲人更加安心。 本文来源【全球电动车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