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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电动车上路需登记并取得号牌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查阅电单车(稿源) 2022-2-28 17:25 No.1077


12月9日,河北省发布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三条写道: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号牌的样式等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河北交警微发布)

注意!河北电动车上路需登记并取得号牌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意!河北电动车上路需登记并取得号牌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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