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绝对是辽宁人的出行“神器” 不过, 随着电动车的数量逐渐增加 由其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慢慢显露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 然而这还不是今天的重点 重点是! 国家终于出手规范电动车了! 5月1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了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从明年4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 该规范属于全文强制性标准换句话说就是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都要被否决 赶紧来看看 新标到底有哪些内容吧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提升防火性能 此外 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 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 等方面的要求 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 设置11个月的过渡期 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现在至2019年4月14日这11个月则为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 将会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规范组织生产 鼓励销售企业销售 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 一旦规范正式实施后 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驾驶“超标车”的后果 “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 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 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 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车辆生产企业不得误导消费者 而且 如果有些车辆生产企业 对该电动车辆存在的超标问题 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说明 存在一定的缺陷 也将判定为误导消费者 一旦该电动车发生危险事故 也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 新标准的出炉 对电动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我们的安全 所以 乡亲们赶紧自查下 看看家里的电动车有没有超标 编辑/葫芦 消息来自山西老乡俱乐部等 图片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文来源【就爱辽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