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民孟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于2020年4月购买了一辆2700元的小刀电动自行车,同时还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的产品"365随行险"。而近日,孟先生在电动车丢失后想进行保险理赔时却因暂时无法提供《立案证明》受阻。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 电动车丢失,金额需按照折损后价格判定孟先生表示,车辆丢失后,他曾到派出所进行报案,但警方暂时仅提供了报警证明和受案回执,无法提供立案证明。对此,记者向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刑事案件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但电动车属于消耗品,物价局会根据电动车的磨损情况进行估算定价,警方则按照估算后的价格确定是否立案。 而人保财险表示,需提交立案证明后,才可进行赔付。保险单上显示,此保险为一年内电动车用户承保,车辆丢失后,被保险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备案成功(非24小时内不予理赔),并拨打当地的110报警。 且保险单中明确写出,理赔时所需材料为出险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证明》(2000元以上)、《报案回执》(2000元以内)、《15天后的案件侦破中证明》、投保告知书用户签字版本等内容。 2000元以下的电动车,又该如何赔付?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上电动车价格参差不齐,还有很大部分是售价不到2000元的电动车,但这些无法达到立案标准的电动车,却同样配备了"丢车险",那么2000元以下的电动车又该如何赔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低于2000元的电动车也多配备"丢车险",但在车辆丢失后,无法达到报案的金额标准。因此理赔时,保单上多标注了仅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报案回执》,并不需要提交《立案证明》。 电动车市场:"丢车险"众多,赔付方式多需立案或回执记者走访了周边5家电动车店后发现,大部分门店都为自家品牌的电动车配备了类似保险。除部分特价电动车不具备"丢车险"外,大部分电动车都赠送了相关保险,而大多保险也都需要警方的《立案证明》或《报案回执》才可进行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电动车行业内的部分"丢车险"并不是完全按照承诺所说的"丢一赔一",而是按照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赔付,基本按照原价的70%进行换算,买家需补交一定差价后才能得到所赔车辆。 记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及相关"丢车险"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应的理赔条件和赔付细则,以免在车辆丢失后出现"赔付难"。 本报记者程功、见习记者赵晨旭 文/图 本文来源【河北青年报保定播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