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以客车为主的新能源整车。重点支持宇通客车和少林客车发展纯电动客车,郑州日产发展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皮卡,海马轿车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东风日产郑州工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投产新能源车型,郑州红宇、宇通重工等发展特种用途纯电动专用车。积极推进宇通新能源客车基地、郑州日产2万辆新能源汽车、海马商务汽车公司5万辆新能源汽车、河南少林客车公司年产1万辆新能源客车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10万辆。 通过培育和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重点发展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电控系统、高性能材料、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和产品;重点培育比克电池、国能电池、深澜动力、智驱科技等企业,加快必比登新能源车动力系统产业化项目、郑州新亚汽车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整个产业链完善发展。 (二)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环境 1、2016年9月,《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2、《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车辆购置补贴 1)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且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对非财政投资的公交运营企业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3)对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市级财政配套补贴。 车辆使用补贴 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1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续航里程≥50公里)0.5万元/辆。 出租车补贴 鼓励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巡游出租车时使用纯电动汽车,对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车辆时使用纯电动汽车的,除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外,市财政另外给予3万元/辆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3、《郑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8月) 明确从2019年10月1日起,郑州市新增网约车和更新巡游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4、《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1日起,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 逐月分解2020年全市出租车更换新能源车任务,年底前完成3000辆。其余车辆制定更新计划,2022年底前全部更新完毕。 2020年10月1日起,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 (三)郑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政策规划 1、《郑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16-2020年,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1)总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分类目标 1)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15%。 2)公交、物流、环卫、营运乘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宜按照桩车比1:2建设。 3)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4)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5)高速公路服务区共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 本文来源【光伏商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