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新国标”)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今年(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今天(4月1日)上午,苏州交警部门联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局在苏州市车管所发布《关于发布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无法上路,市民家中已经购买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去往车管所登记后,将获得5年的过渡使用期。 源头管控,认准3C标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苏州生产、销售电瓶车企业应将尽快停止生产、销售旧国标车型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和CCC认证要求组织生产、销售。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 自2019年4月15日起,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因销售企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本市范围内严禁非法生产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等不合规车辆;严禁销售不符合本市注册登记条件,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如有违规销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拼装。 (新国标有何新要求?) 没证不让上路,赶紧预约去车管所注册 自今天通告发布至本月15日,对已经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预约。 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指定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现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 (全省统一制式电瓶车号牌) 4月15日后对执行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家里老电瓶车怎么办?临时身份还能用5年 对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备案信息预录入。 信息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至指定的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由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注意,至2019年4月15日起,不再受理备案登记信息预录入,之前已完成录入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备案登记。 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如何申请换牌?) 扼制电瓶车乱象,秩序管理将加强 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并悬挂本市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原本市号牌及全省统一制式新号牌)或临时信息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一律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依法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用于治安巡逻、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领域,经政府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专项车辆除外。 最后交警部门呼吁倡导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重培养自身依法登记、文明行车、安全使用的良好行为风尚;鼓励电动车驾驶人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车驾驶人为车辆购买交通安全保险,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本文来源【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