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 绵阳这样的电动车不给上户、不能上路! 快来看看你家有这样的车吗? ↓↓↓ ▲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上户等作出明确规定。 ▲ 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10月15日起,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全面停止上户。 14日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上户的最后一天,记者在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车管所大厅看到,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 “我的车子是今年春节买的,听说明天就不能上户了,所以今天赶紧过来办理。”市民刘庆笑着说,“办理上户能给我们带来安全行车的意识,如果车子被盗或者发生事故,都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我个人十分支持这个政策。”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李晓君介绍,仅9月以来,车管所接待的电动自行车上户人数就突破了6000人。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 绵阳在落实新标准方面 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4月15日之后,不允许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4月15日以后,市民若购买了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不会办理登记上户业务。 第二,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给予了半年的上户缓冲期,即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注册的,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 李晓君告诉记者,在此期间,他们通过网络发布、实地走访、与电动车协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截止目前,半年缓冲期时间已到。这也意味着,15日起,我市将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上户。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 ▲ 据了解,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小于55公斤、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 不过,目前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90%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的危害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李江介绍: 超标电动车机械性能反差大,在动力配置上已经等同甚至超过摩托车,而在其设计构造上并没有超越非机动车范畴,制动、转向、防护等安全机件依然停留在自行车、助力车之列,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此外,超标电动机车驾驶人无法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这些都是超标电动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小绵提醒 ▲ 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商家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则压根无法上户。 ▲ 根据相关规定,对无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对车主处3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以警告。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邓勇 编辑:梁丹蕾 实习编辑:董仕玲 本文来源【绵阳日报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