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1、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 2017年8月,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公布。 调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标准和政策执行期限,2017-2020年按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 (1)对个人和单位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2)对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班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3)对物流快递车、商超配用车、环卫车等专业公司购买使用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2、《浙江省2018年度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计划》 2018年8月,《浙江省2018年度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计划》公布。 (二)湖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政策规划 1、《湖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4月,湖州市发布《湖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政策支持等方面做了规定。 2、《湖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年5月,湖州市发布《湖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集中式充电站52座、各类充电桩达15000个,其中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22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14000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000个。 3、《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 2017年8月,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公布。 鼓励充电运营商降低充电服务费和降低公共服务领域企业的运营成本,对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各类充电设施,以实际提供的公共充电量为基数,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充电补贴,充电功率每千瓦每年补贴电量上限调整为2000千瓦时。 本文来源【得算多战略新兴产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