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用,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运营管理和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根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互联互通情况,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引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和有关战略投资者,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成立相应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完善议事协调和监督机制。 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近期,各地2022年2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公告陆续发布。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冀北、四川、甘肃、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东部电力、内蒙古电力集团、江西、青海、宁夏、广西、贵州、海南、福建等地区均已发布2022年2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表。 详情如下: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山西 陕西 河南 河北 冀北 四川 甘肃 湖北 湖南 吉林 黑龙江 辽宁 内蒙古东部电力 内蒙古电力集团 江西 青海 宁夏 广西 贵州 海南 福建 福州地区 厦门地区 漳州地区 泉州地区 莆田地区 三明地区 龙岩地区 南平地区 宁德地区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本文来源【国际能源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