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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江苏全省的百日大行动,黑龙江省、吉林省的省级管理政策外,各省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最新的整治和管理措施。 福建漳州: 为从源头上彻底遏制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行为,漳州交警联合多部门整治非法改装两轮电动车,有本店因涉嫌超范围经营和从事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 广东惠州: 惠州交警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驾驶电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情况做出重点督查。 广西北海: 近日,广西北海开展“飙”猎行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飙车及车辆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车6辆,涉嫌非法飙车5人。 福建厦门: 日前,厦门某市场监管联合治安、城管等部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相关仓库进行全面检查,并立案查处一家违法加改装商家。 广东东莞: 5月1日起,东莞正式实施《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对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行为将做出相关处罚。 不仅是各区域掀起一波持续性的电动车市场整治,部分官方也明确了对于相关问题的处罚,怎么罚,罚多少?快看一下吧。 1、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的,处罚款50元。 2、驾驶电动车时出现逆向行驶的,处罚款50元。 3、 驾驶电动车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款20元-50元。 4、 驾驶电动车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罚款20元。 5、 驾驶电动车时酒驾或醉酒驾驶的,处罚款50元。 6、 驾驶电动车时违规横过机动车道的,处罚款20元-50元。 7、 驾驶电动车时非法违规载人或载物的,处罚款20元-50元。 8、 驾驶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款20元。 9、 电动车出现违规停放的,处罚款20元。 10、驾驶电动车时未佩戴头盔的,处口头警告或罚款20元。 11、伪造、假冒、冒用行驶证和车牌的,处200元-500元罚款。 12、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上路,处罚款50元-500元。 13、共享品牌未配备头盔或长期不清洁保养头盔,处警告或者2000元-20000元罚款。 当然,罚款内容以地方政策为准,相差应该不会很大。面对这一波凶猛的市场整治浪潮,无论是厂商还是用户,都要引起重视,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处罚。 文章来源【新能源战略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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