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分析: 财政部连发两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 4月24日,财政部连发两批“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括对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公交车运营、核心零部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的补贴(含预拨)及奖励,共计达到438.28亿元,对新能源车市场稳增长发展促进巨大。 第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车型目录公示,8款燃料电池汽车上榜 本批公示的新能源汽车共389款,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7款,纯电动商用车35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8款,燃料电池商用车8款。这也是2019年第2批次的公示目录。 其中运输车4款、客车4款。燃料电池汽车公告大户东风依旧占据了一半的名额。 值得注意的是,燃料电池汽车的电堆功率呈现出逐步上升的现象,有3款燃料电池产品超过了40KW。而在第7批公示目录中,有9款燃料电池汽车上榜,仅有1款超过30KW。 根据业内人士推测,即将发布的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将会大幅提高燃料电池电堆补贴门槛,目前各整车企业与燃料电池企业均在提高产品性能参数,以应对补贴政策的变化。 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在官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到动力电池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到5月7日。 工信部:2018乘用车企双积分情况公示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要求,工信部官网将企业递交的2018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以下简称双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进行公示,此次主要公布了112家境内车企以及29家进口车企的双积分情况。 总体来看,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中,有接近40%的车企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负。而相比之下,2018年度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表现就比较差一些。29家进口车企中,以特斯拉、保时捷、沃尔沃为代表的仅七家车企的燃油积分为正,较大一部分进口车在华将面临着购买积分的处境。 工信部:大力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车发展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运行,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难题,大力推进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 工信部:对《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安全认证技术要求》等35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工信部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将申请立项的《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安全认证技术要求》等35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和《商用车辆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9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工信部: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或超150万辆 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对2019年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进行介绍。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30.4万辆和29.9万辆,产销增幅同比分别达到102.7%和109.7%。 工信部加码调研氢燃料电池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编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带队赴广东省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再次期间,调研组实地了解了国鸿氢能、佛山飞驰、爱德曼氢能装备、重塑科技等企业氢燃料电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以及云浮、佛山等市加氢站建设运营情况。4月10日,辛国斌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上海、广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省佛山市、云浮市政府,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宁德时代、潍柴动力、上海重塑等企业代表对《规划》的意见建议。 工信部瞿国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2035)》编制工作正在推进 4月18日,在2019中国汽车论坛上,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任瞿国春表示,全球汽车产业格局正面临重塑,生产方式正在变革,我国汽车市场缓增长、扩大开放等将是新趋势。对于变革和趋势,瞿国春对汽车企业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坚持创新引领,把握好汽车变革的历史机遇,将创新摆在突出的位置,推动汽车产品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制造模式创新。 二是,坚持开放协作,在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通信、算法开发等非传统领域,通过开放合作、引进团队等方式推动开放式创新快速发展,快速掌握并应用先进技术。 三是,坚持转型发展,企业要从汽车制造企业向产品制造+出行服务转型。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我国上百家的整车企业长期存活下去是不现实的,集团之间、产业间资源整合有利于形成规模优势,提升质量品牌。 工信部与中国银行签署推动制造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工信部长苗圩与中国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在北京签署《推动制造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部行双方将加大金融对制造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产融合作,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动5G商用部署,推动制造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实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的车型共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车型213款,包括乘用车95款、客车105款、货车13款、专用车85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型18款,包括乘用车14款、客车3款、专用车1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3款,包括客车2款、专用车1款。 附件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中共有3家企业更名。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衡阳客车专用车厂更名为“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附件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中共有72款车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WMI和VIN备案信息业务平台上线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WMI管理和VIN备案相关业务办事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及服务水平,自2019年5月5日起,我中心开通WMI管理和VIN备案信息业务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补充公示 列入附件《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补充名单的节能型汽车车型共178款,包括乘用车15款、重型商用车163款(其中天然气重型商用车142款、城市客车1款、货车16款、客车4款)。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公示 公示称,按照《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4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列入附件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共400款车型。其中包括:一、节能型汽车共11款车型:1、乘用车1款车型,2、重型商用车10款车型:(1)天然气重型商用车3款,(2)汽、柴油重型商用车7款(包括城市客车2款、客车5款);二、新能源汽车共389款车型:1、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7款,2、纯电动商用车358款,3、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8款,4、燃料电池商用车6款。 国家能源局:将督促车企参与充电运营服务 在4月18日举办的2019中国汽车论坛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赵一农指出,国家能源局将督促车企深度参与充电运营服务,支持整车企业向充电服务运营商购买配套服务,促进车桩协同发展。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共同制定的《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目前,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据赵一农介绍,截止到2019年2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达到了86.6万个,较去年年底增加了5.8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5万个,专用桩52万个。 “电动汽车是一个移动的储能装置。”赵一农指出,国家能源局将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发挥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的作用。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超前部署研发先进的储能等战略性前沿技术。 据赵一农透露,2019年,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大协调力度,研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将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车辆购置税纸质完税证明6月1日起取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6月1日起,把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范围,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车购税法》明确将车购税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代替了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车购税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2、地方政策 陕西发布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陕西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实施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此外,还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新增或更换的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占比达到8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充电便利。 海南发展新能源汽车再出招补贴7000万 计划在2030年实现全岛电动化的海南省,正在密集研究配套推广方案,不时有优惠政策出台。近日,海南省财政厅表示,将全力支持海南发展新能源汽车,一方面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安排了2019年新能源购车补贴资金7000万元。 浙江培育氢能产业发展 到2022年至少建设30座加氢站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15日发布了《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15日至年4月2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到2022年,浙江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环节取得突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氢能供给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 河南郑州:新能源货车最可获5万元补助 2020年12月底前,河南省郑州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轻型物流配送车、环卫作业车等领域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给予每辆新能源货车最高5万元补助。 河北唐山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唐山4月24日发布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通告表示,唐山将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其中,根据市区周边路网情况,过境国Ⅳ以下(不含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可由规定路线绕行。 天津纯电动货车尾号不限行 需有专用通行证 天津市公安局4月3日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表示,天津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及早晚高峰时段限行限制。但是,如果需在每日7时至22时进入市区道路行驶、每日7时至19时在外环线上行驶,仍需持有专用通行证。专用通行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额配发,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免费自助打印专用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吉林新货车排放不达标禁入市 4月1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会上了解到,为确保打赢吉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吉林省工作实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发改、公安、交通、市场监督、能源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吉林省未来三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任务,《实施方案》统筹兼顾,围绕着“车、油、路”综合施策,力争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全链条减少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济南鼓励发展氢能源产业 最高补贴2000万元 济南近期发布了《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政策第五条明确表示,将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鼓励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国氢谷"项目建设运营。对氢能源科技园、氢能源产业园、氢能源会展商务区建设投资以及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经认定后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上海:发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上海市经信委表示,针对上海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鼓励老旧汽车使用者更换购买国六排放标准的环保新车和新能源汽车,启动了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对老旧汽车置换环保高标燃油车按1万元/辆补贴、置换新能源汽车按1.5万元/辆补贴。 上海:将开放更多道路测试智能网联汽车 上海市政府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上海)情况通报会。会议透露,下一步,上海将加快扩大测试道路范围,加快完善道路的基础设施,根据相关企业的研发测试需求,加快开放更多的测试道路场景,积极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放更多的道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车企参与并开展测试。 上海取消新能源汽车地补发力充电桩建设 国家部委在3月28日发文公布最新新能源汽车政策,国补进一步退坡50%,地补取消。上海积极落实响应,将在过渡期后也就是6月25日,除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外,新能源汽车将取消补贴,转而建设充电桩和加氢站。 云南: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表示,鼓励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对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内蒙古: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的推广应用 内蒙古近日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知提出,内蒙古将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工作,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的推广应用,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 此外还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崔东树) 本文来源【电池工业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