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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上海代表团呼吁严格备案差异化监管

出行小帮手(稿源) 2023-3-7 11:17 No.3237


随着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行业迅速发展,相关行业电动自行车使用数量急剧上升,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也呈快速增长态势。

2023年全国两会上,上海代表团以代表团名义提交建议,呼吁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该建议称,为进一步降低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建议修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非机动车相关的法律法规。

该建议还从具体层面指出,结合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建议由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能力、载重能力等方面作适度调整,并在国家层面施行差异化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

2021年上海电动自行车火灾伤亡事故中31.3%涉骑手非法改装

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也是安全监管的“重灾区”。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快递从业人员约450万人,外卖从业人员约1300万人,按照每人一车计算,约有1750万辆电动自行车用于快递、外卖商品配送服务。

以上海市为例,截至目前,共有10万左右快递骑手和30万左右外卖骑手,按照每人一车计算,约有40万辆电动自行车用于快递、外卖商品配送服务。

和普通市民不一样,快递、外卖行业对电动自行车的功能需求很高,偏向于大载重、长续航、高品质等功能技术指标。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V,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上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但是,为了追求运输能力,很多快递骑手通过加设装置等手段,提升车辆载重能力;为了压缩配送时间,追求快速送达,很多外卖骑手也通过加装改装,调整车辆最大时速和续航里程。

北京市、上海市在2022年非机动车安全执法检查中均发现,快递、外卖骑手对车辆和蓄电池“拼加改”行为一定程度存在。2021年,上海市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故障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中,31.3%是由于快递、外卖骑手非法加装改装蓄电池所导致。

现有法律监管措施对快递外卖骑手约束力不够。比如,2022年北京市、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执法检查有关数据显示,非机动车尤其是快递、外卖骑手超速、逆行、闯红灯、借道行驶依然是困扰城市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的顽疾。2022年上海市对快递、外卖骑手日均查处量达到3000余起,占日均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总数的20%。

监管难,更有源头问题。

上海代表团调研发现,现有车辆管理模式,缺少全过程管理理念和措施。在生产环节,很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车辆出厂时对车辆预留空间,以方便后期对车辆和蓄电池进行“拼加改”,预埋下较大的交通和消防隐患;在流通环节,销售店出售的车辆只要获得产品3C认证,即可正常出售,市场监管部门很少在此环节查到违法违规“拼加改”行为;在使用环节,绝大部分“拼加改”行为发生在销售完毕且登记上牌之后,较为隐蔽,造成监管部门打击取证难、定性追责难。

建议对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载重等作适度调整

在国家法律和标准层面,目前是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代步工具,对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无差别、一体化管理。同时,部分省市也在积极探索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差异化管理。

比如,北京市对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采取统一车型标志、更换新国标车辆、强化外卖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更严格的管理手段。

再如, 2021年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其中,要求政府对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

上海在地方立法中还规定,由公安机关牵头建立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将快递、外卖行业使用车辆和骑手信息全部纳入监管系统,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使用专用号牌车辆的骑手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义务。

尽管北京、上海等部分省市在加强差异化管理方面做了一定的积极探索,但由于地方事权所限,仅仅从末端监管措施出发,难以兼顾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管理成效并不显著。

因此,上海代表团建议,首先在生产环节适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在生产环节,对于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在续航里程、载重能力等方面,适当提高技术标准。可以考虑将整车重量、规格体积、蓄电池标称电压、输出功率等做出适度调整,同时,在车辆出厂时明确标注此类车辆的特定用途、类别和性质,并预设“智能中控系统”,避免出厂后改装。此外,为提高醒目度,方便执法监管,由各地就车辆外形、式样、颜色作出统一规定。

其次,在销售环节实行严格登记备案。在销售环节,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需进行专项登记,以便于政府能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更有效地落实内部管理要求。还可以考虑由各地分别建立非机动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使用到检测、报废、回收等做到全程留痕,生产商、销售商、购买人和使用人违法信息等均登记上传至该系统,将车辆纳入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第三,在使用环节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使用环节,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包括处罚方式、处罚额度、监管手段等。可以规定监管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技术设备取证并查处,将违法次数较多的骑手列入警示名单,并通报其所服务或者接单的公司,同时,可以对违法骑手数量较多、内部管理不健全的企业设定法律责任,通过明确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成效。

第四,在检测环节增加报废制度规定。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使用频次高,使用强度大,相对于市民群众生活用的车辆,往往更易损坏、老化,存在着较大的交通事故和火灾隐患。因此,应对其使用年限和检验报废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车辆购买或使用一定年限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车辆电动机、蓄电池、制动设备等关键部件进行检查,经检测合格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如检测不合格,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对其强制报废。通过批量处理有安全隐患的老旧车辆,避免出现交通和火灾事故。

此外,上海代表团还建议,装修、家政等将电动自行车作为运输工具的行业,也可考虑参照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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