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 其含义也很好理解,无论是各个行业,只要是“同行”,竞争关系便注定存在。当市场份额快速扩张的大好前景下,大家都忙着赚钱,倒也无暇顾及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之,如果处在市场份额有限的前提下,同行越多,每家分得的“蛋糕”就越小,在逐利本质下,同行们自然就会“相看两生厌”。 这个道理,的确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那些身居头部的汽车大鳄。近日,车圈就出现了“同行互撕”的“大瓜”。 为何会出现这一幕?我们就从起因说起吧。2月23日,吉利汽车在杭州亚运会主场馆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发布会。当晚的主角,就是吉利品牌的全新中高端新能源银河系列。太细致的我们不聊了,感兴趣的大家可以去自行搜索关于吉利银河的更多消息。总而言之,在吉利汽车头部地位的加持下,吉利银河的推出,算是又一次震荡了汽车圈, 但正当吉利银河正饱受业内的溢美之词时,一封来自长安的律师函却打破了这片美好。根据多家媒体报道,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该律师函的内容称:此前吉利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存在大量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 该律师函一经曝光,便立刻引发了整个汽车圈的关注。对此,吉利汽车也很快做出了回应并发布声明,声明称: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且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事情到这里,虽然暂无下文,但即使这件事情最终不了了之,也仍然暴露了当下新能源时代审美与设计的弊病。客观来说,吉利这款银河之光和长安旗下的量产车、概念车有没有雷同之处?要我说,的确有。但你先别急着下定论,因为我想说的是,除了特斯拉、比亚迪等个别有传承、有家族化设计理念的汽车品牌外,大多数车型难道不都是在相互借鉴吗?对于纯电车型关注比较多的朋友应该马上就会有答案,不用我再举例了吧。 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市场审美的弊病。比如说,消费者前两年喜欢分体式大灯了,大家肯定也都发现了,无论是燃油车、新能源车都在疯狂的设计分体式大灯。至于样式,也基本上大差不差。难不成,这些车企也要互告侵权吗? 再比如,理想和小鹏都在用的车头贯穿式灯带,样式也几乎一模一样,怎么不见理想和小鹏相互发律师函?因为大家都很明白,眼下消费者就喜欢这样的设计元素,大家改过来改过去还是万变不离其宗。虽然最后这些车型都有些千篇一律,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迎合了市场的需求。 如果我们再把视线回到本次长安与吉利的纷争,在笔者看来,本是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家都在努力朝着消费者喜欢的类型去靠拢,既然设计拼不出高低,那就凭真本事高处相见嘛。反倒是长安如此高度紧张的行为,才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当然了,如果非要锱铢必较,笔者认为也没错。造车,毕竟是个非常严谨的事情,容不得马虎。但是,长安汽车如果真的坚持这样的理念,是不是该先向雷克萨斯深深的鞠个躬道个歉?否则,总会给人一种“贼喊捉贼”的感觉,大家认为呢? 文章来源【汽车情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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