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公安交警”关注我们! 你“戴”头盔了吗? 骑行电动车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超速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闯红灯、不开超标车、不违规载人,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横穿马路时,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秩序,加强二轮、三轮、四轮(含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对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展专项治理,通过集中严整,常态严管等措施,使广大市民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一安全出行习惯,进一步创建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整治重点 与文明同行,让道路畅通! 徽县公安交警全面打响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攻坚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守 法 骑 行 关 乎 生 命 监制:豆小龙 审核:赵 镭 编辑:杨 雪 点分享 点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