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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应出台办法为充电桩建设管理“续航”

能源天堂(稿源) 2023-1-16 12:02 No.1750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逐步攀升,百姓对充电桩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用电量也越来越大,但这一事关民生的问题和矛盾也在显现。1月14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太原代表团的8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我省出台《山西省充电桩建设管理办法》。

省人大代表、太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卫向东介绍,近年来,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在政策扶持和价格优势下势头迅猛,不少老百姓受益。以太原为例,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全市新能源机动车达到102553辆(纯电8.3万辆,油电混动1.9万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8701辆,预约出租客运2.5万辆。2022年全市电动车用电4.91亿度,占全市第三产业用电量的比重为7%。

“当前,充电桩的建设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小区充电桩统一安装等。”卫向东提出,这些问题的解决涉及跨部门的协调,需要以省政府文件或省长令或以办法、规章、制度等形式约束、规范。

与此同时,近年来,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省、市纷纷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现行的免费停车政策在服务广大新能源车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卫向东介绍,目前太原市在运营管理的公共停车泊位不足5万个,因免费停放政策,部分新能源车辆长期占用甚至浪费公共停车资源,致使大量公共停车资源场站(含路内)周转率严重下降,燃油机动车主饱受“停车难、难停车”的困扰。同时,长期免费停放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老化,尤其在高温天气下,还有可能发生汽车自燃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为此,卫向东等8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对目前各类充电场站征收的服务费(大多数在0.3-0.5元之间)进行科学论证,更加精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既保证市场规范化运营,各类充电场(站)收益合理、有序竞争,又保证新能源车主的基本利益,为该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比如,对在运营的公共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新能源汽车实施每日免收2小时停车费,对超出2小时的按照该停车场收费标准正常收取泊车费用;对在公共停车资源上设置的充电场站充电的新能源车辆在充电区间内免收停车费,充电结束后半小时免收停车费,超出半小时按照该停车场收费标准正常收取泊车费用。

山西晚报记者 李飞飞

(责编: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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