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毛丽君)记者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府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第三批清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据介绍,第三批清单共12条,包括卫生健康、教育、文体旅、政务服务等四大领域。其中卫生健康领域4项,包括免疫接种信息互联互通、示范区妇产科诊疗服务、示范区糖尿病足专病诊疗服务、老人“一键通”应急呼叫;教育领域2项,包括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培养、示范区产教融合云平台;文体旅领域3项,包括全域旅游智慧服务、博物馆线上“云游”服务、示范区十分钟健身圈;政务服务领域3项,包括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110就近接处警、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 在此前发布的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中,明确了在青吴嘉毗邻地区允许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免于注册登记。此次第三批示范区公共服务清单也将此列在其中。清单明确,示范区试点推行悬挂示范区任一地号牌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省际毗邻区域涉及街道、镇临时通行的,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通行便利。这正是考虑到示范区作为省际毗邻区域,非机动车跨省临时通行的情况相对较多,事情看似不大,却让当地居民出行更方便,有较大的获得感。 同时,为了便民,示范区三地公安机关将建立毗邻区域警务协同服务机制,按照“可达性”原则可就近派警先期快速处置重大110接处警和突发事件。 下一步,执委会将继续会同两省一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推进清单内项目、标准、制度的对接和统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及时调整。 文章来源【新民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进入2023年后,诸多省份开始执行电动车新国标。不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车辆将被视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普通电动摩托车,骑行这两类摩托车必须给车辆上牌并投保车险,而且一定要持有对应的驾驶证;这里有一个重要知 ...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记者从东莞交警支队获悉,2023年1月1日起,除新购买电动自行车15日内可凭发票临时通行外,东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展开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