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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何以为家”?

电单车观察(稿源) 2022-12-16 11:43 No.1843

电动自行车“何以为家”?

绘图:杨佳

近日,广州海珠区富力银禧花园的部分业主向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投诉,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广州天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力物业”)组织业主网络表决“驱逐”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不积极安排数百户业主的停车需求,反而把电动自行车问题甩到市政路上,导致小区门口成电动自行车乱停现场。

自从个别地方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以来,一些城市居民围绕小区内如何安全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争吵就喋喋不休。尽管广东在地方立法中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但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广州作为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近400万辆的超大型城市,该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地化解这类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

●南方日报记者 周中雨

矛盾▶▷

小区电动自行车

被“驱逐”到市政路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产生电动自行车纠纷的小区共有9栋住宅楼,编号A1-A9,每栋约144户业主,目前仅A6-A9物业管理中心挂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就有约300辆。发生争议前,A1-A3栋和A6-A9栋电动自行车一直按物业公司安排,停在自家楼栋的架空层。

此前,为妥善管理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天力物业还定期清理废弃闲置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采购号码牌为电动车上牌甄别外来车辆身份等,并完善了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电和遮阳设备和消防灭火器材,尽力维护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安全,工作也受到小区业主肯定。该小区作为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案例受到媒体公开报道。

直到今年7月1日起,广东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小区的平静被打破。“有部分业主以新消防法为由,要求物业公司把小区电动车清除出去,为回应部分业主安全诉求,物业越权发起投票。”业主刘小姐认为,小区目前连业主大会都没有,物业无权发起投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的共同决定,必须通过业主大会来作出。”在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勋华看来,若富力银禧花园至今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设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天力物业无权发起该事项投票,即使投票通过了,也没有可执行性。

记者发现,目前,在投票截止日期内,A1-A3栋和A8-A9栋均凑够票数并通过了表决,且A1-A3已经迁出楼栋架空层。该楼栋选择在楼栋门口空地设置充电桩,但由于小区停车空间不足,许多电动自行车被迫停到了小区东门门外的市政路上。该处无规范管理,也无遮挡和充电设施。

对此,天力物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小区里面有地方,那肯定停小区更好,但是现在没地方规划,那只能往外面移。我们也曾尝试在小区门外临街商铺门口规划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场所,但遭到街道办事处的反对。”

一位住在隔壁金雅苑的业主张先生则向记者感慨道:“把大量电动自行车强行转移到小区外面,等于是把小区应该解决而解决不了的管理矛盾强行推给社会,外面街道本来就很窄,加上随意摆放的电动自行车日晒雨淋,更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据了解,高温暴晒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外壳掉漆,遭遇台风天,车内部线路很容易进水短路,大灯、电机也经常损坏。

问题▶▷

物业是否该为电动自行车“安家”负责?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富力银禧花园此次电动自行车纠纷的核心矛盾并不在业主之间。作为A6-A7栋的业主,刘小姐更担心物业只管发起投票把电动自行车“投出去”却没有安置方案,以后只会更难停。“A6-A7栋发起的线上投票到了截止日期,因投票人数不足而未通过,但物业擅自延长投票时间。”在刘小姐看来,物业这样的做法就是想把电动自行车“投出去”推卸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

对此,天力物业方面解释称:“延长时间投票是为了让每个人(业主)知悉,让每个业主公平公正参与投票,如果业主不参与,那可以弃权,但一定要告知他。”对于电动自行车迁出后的安置方案,物业透露:“目前A6-A7还没有明确方案,但大概会像A8-A9栋一样,在小区内安装充电设施,小区确实没地方停,只能让业主停放在市政路自行保管。”

“一些新小区建设的时候就有规划停电动车的地方,但像我们这样十几年前建成的小区,当时还没那么多电动车,没有规划电动车停放位置,随着小区电动车一天比一天多,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天力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其表示,不仅在富力银禧花园,在该物业公司管理的其他老小区也普遍存在这个问题。“物业没责任和义务帮业主解决停车问题,电动车是私人物品,购买使用时就该想好要怎么停。”

像富力银禧花园这样的电动自行车停车矛盾,在其他小区也并不少见,背后是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和城市空间、城市安全的矛盾越发突出。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达到3.4亿辆,预计2022年将达到3.5亿辆。在广州,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月,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或超400万辆。

物业是否该为电动自行车“安家”负责?“广州有规定,要求物业合理规划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并已经开始逐步实行。”林勋华律师认为,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物业公司是协调解决各方面问题的主体单位。

其指出,今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日发布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但物业在管理电动车的实践中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比如没有适合的场地或涉及规划变更问题。”林律师同时指出。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贺栩模亦表示,在前期规划中,很多小区并未专门规划停放自行车的场地,这就导致在安装建设的过程中,有时候不得不选择移除绿化、改造单车停放区域,或者占用一些娱乐健身场地甚至市政道路等区域来建设。“想解决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难,需要多方努力。对小区来说,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协商,因地制宜,根据小区电动车辆保有量制定和规划停车区域,规范停车标准,优先保障业主们的停车需求。”

■记者手记

物业莫将“墙内”矛盾

丢到“墙外”

富力银禧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驱逐”电动自行车的争议,是当前广州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的一个缩影。

除了电动自行车安置,垃圾分类地点、外来商家摆摊、广场舞噪音扰民、学校操场教学声音过大、小区封闭管理等诸多问题,均属于引发基层社会矛盾冲突的重灾区。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社区是城市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后一公里”,而物业管理恰恰是这“最后一公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类似电动自行车停放处置这类矛盾,虽然是小问题,但关系到社区群众和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物业小事即民生大事,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唯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才能真正开创和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反过来,如果物业公司只是想着利用业主间的博弈来趁机甩包袱,把本来应该在社区内解决的矛盾直接推到“围墙”外面,那么,这些社区的小矛盾很可能就会转变成更大的社会冲突,甚至形成“烂摊子”丢给政府来收拾,这无疑将挤占更多的公共资源。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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