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小南从交警处获悉,深圳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市民群众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南方+了解到,结合辖区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频发的规律特点,深圳交警在各辖区重点路口、主要路段等道路设置执勤卡点,对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向市民讲解安全出行常识及骑车注意事项,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12月15日10时许,在龙岗区平湖街道路口,交警正对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五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近期龙岗区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龙岗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都设置了整治点,严查严处涉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对于违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我们将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对于冲红灯的依法处以300元罚款。“我们整治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是希望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呼吁还没办理上牌的市民群众和民生行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来办理上牌。”龙岗大队平湖中队副中队长罗海伟表示。 小南现场注意到,整治点附近设置有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服务点和超标电动车置换服务点,对于现场发现的仍未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尤其是外卖快递民生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交警会进行拦截,并引导符合上牌条件的车主现场办理上牌。 “在现场查处的过程中,大部分市民电动自行车都已经完成上牌,也还有个别的没有上牌,经过我们的劝导,大部分符合条件的也都愿意配合并且在现场办理上牌,针对少部分不符合上牌条件的,我们也劝导尽快进行置换。下一步我们也会深入到各社区、城中村和相关行业企业再加大宣传”。龙岗大队平湖中队副中队长罗海伟。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深圳超(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期到12月31日截止,市民要抓紧时间置换超(非)标电动自行车,并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对于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进口凭证)资料的,当事人书面承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车辆符合登记要求,并且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由交警部门对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特别强调的是,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标准。 【撰文】邓子良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文章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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