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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酿事故,他们提示→

电摩托网讯(稿源) 2022-12-15 12:23 No.1895

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市民首选的短途通勤交通工具,它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但部分车主在使用过程中,为增加车速和续航等功能,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加装,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近段时间,朱泾镇临源一村就有一名车主因为改装发生意外事故。


不久前的晚上,朱泾镇临源一村有位居民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下楼一看,发现楼下的车棚里停放着的数辆电动自行车着火了,并且火势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该居民当即拨打了119,消防人员到场后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现场共烧毁了5辆电动自行车、6辆自行车、1辆轿车车漆被烧坏,不过好在救火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酿事故,他们提示→

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现场

朱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后续调查中发现,此次火灾系其中1辆电动自行车在车棚集中充电时自燃所引起,该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了两组蓄电池,分别为铅酸蓄电池和锂电蓄电池,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显示的内容不相符,具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酿事故,他们提示→

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现场

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电动自行车车主潘某在今年5月份于金山区某摩托车经营部购得该车,当时车辆所安装的蓄电池为铅酸蓄电池,车主并未留意电池异样。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酿事故,他们提示→

检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资料图)

一个月后,车主潘某觉得该车续航里程偏短,无法满足日常通勤的需要。为了提升车辆续航能力,车主要求该摩托车经营部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二次加装,在坐垫下方加装了1组锂电池,破坏了电动自行车的原有线路,所以车辆在充电情况下自燃了。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酿事故,他们提示→

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资料图)

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从事拼装、加装、改装活动,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在这起案件中,该摩托车经营部作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终端,不仅没有严格把控产品质量,还私自给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蓄电池,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构成了“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的违法行为,朱泾市场监管所将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朱泾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提示:

● 应前往正规经销商购买电动自行车

● 验车时应检查主要零部件型号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内容相符

● 拒绝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加、改行为

● 车辆充电时,应注意控制好充电时间,避免电池直接在阳光下暴晒或靠近温度过高的热源。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携手共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2022-12-13 14:49

来源:i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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