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生命只有一次,遵守每一条交规,才能保每一份安全。 01 11月12日,邢台隆尧。一辆小型轿车沿康庄路行驶至唐尧商城南口时,与一辆横过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因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碰撞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头部着地,造成颅脑损伤。 02 廊坊,一辆小型客车沿宏泰道行驶至宏泰道与富饶道交口向南左转弯时。与一辆从机动车道内驶出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事故双方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您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遵守交通规则。 文章来源【河北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2020年5月15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后来,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淘汰时间已经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了一整年。条例中规定,三大类电 ...
国内汽车销量自9月开始结束连续四个月同比下滑,出现复苏势头。10月在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刺激下快速回暖。同时,SUV延续高增长势头,成为国内车市稳增长的持续推动力。另外,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