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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市场 ... ...

绿色电动能(稿源) 2022-2-17 18:34 No.1897

一、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政策规划


(一)《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年9月,《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提出到2011年山东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要达到5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当年新车中所占比重达到5%;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还要培育5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骨干企业,使山东省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和示范基地。


(二)《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2009年12月,山东省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8万辆,在当年新车中所占比重达到6%以上。


(三)《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2年9月,山东省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5万辆,低速电动车3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5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5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低速电动车、新能源专用车、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生产规模分别达到20万辆、100万辆、20万辆、20万辆。


(四)《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7年5月,《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聊城、临沂、枣庄、潍坊、德州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纯电动轿车、载货电动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


(五)《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


2017年10月,山东省政府公布最新修订的核准投资目录,对部分行业实行更严格的产能控制。其中,传统燃油汽车产能也被纳入严格控制范畴,原则上山东省将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一)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


2016年11月,《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公布。到2020年,全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居全国前列。


2017年3月,《山东省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公布。提出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对老旧公交车辆的替代步伐,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


2018年9月,《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公布。提出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二)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1、《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扶持办法(试行)》


2009年12月,《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扶持办法(试行)》公布。提出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其与同类传统动力汽车的基础差价,适当参照财政部、科技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6号)执行。


2、《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7月,《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对购置整车长度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新能源公交汽车,省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补贴。


3、《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0月,《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纯电动公交车最高补贴40万元。山东省此次补贴对象为省内公交企业,已享受国家补贴的车辆,不可再享受山东省内补贴。


对10米以上纯电动城市公交车补贴40万元,8米至10米纯电动公交车补贴3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补贴2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天然气公交车也可享受省厅3万元的补贴。


4、《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4月,《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自2015年4月16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3〕140号)同时废止。


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新办法出台以前,购置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只享受国家补贴,没有省级补贴。此次新办法规定,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山东省财政将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的60%再给予省级补贴,和其他省份相比,山东省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力度省级这个层面也是最高的。


(三)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


1、《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2014年11月3日,山东省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青岛、淄博、潍坊、聊城、临沂等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名单的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青岛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省级和其他市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1月,《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新进入山东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其中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20%、30%、70%、100%。


3、《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公布。启动省直机关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项目,济南、青岛等市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


4、《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8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公布。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达到80%;7个传输通道城市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5、《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8年11月初,山东省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公交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选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6、《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29日发布了《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积极争取并统筹利用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新能源汽车运营补助、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等各类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加快推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优先上牌、简化办证程序。推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优惠政策落地,对于存量汽柴油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的优先发放通行证,提高燃油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发放标准,引导物流配送企业优先使用合格新能源车辆。加大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充电设施建设的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鼓励在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


三、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政策规划


(一)《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5月,山东省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山东省首次出台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意见还对各地级市的发展目标做了相关规定。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二)《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16年11月,《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公布。


规划提出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


到2020年,建成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换电站358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2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电站80座。


到2020年,建成单位内部专用充电桩9.5万个。


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用户居住地专用充电桩18万个。


到2020年,建成城市公共充电站40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5万个。


到2020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快充站162座。高速公路快充服务骨干网络,在京沪高速、京台高速、沈海高速、青银高速建设62座快充站,以济南、青岛、临沂为核心节点,形成“三纵一横”快充服务骨干网络。高速公路快充服务分支网络。在荣乌高速、青兰高速、长深高速、济广高速、日兰高速、济聊高速、滨德高速、威青高速、滨莱高速、泰新高速、济徐高速等建设100座快充站。


(三)《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11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20年前,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并根据燃油(气)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


(四)《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公布。规定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在大中城市鼓励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五)《山东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年)》


2018年6月,《山东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年)》公布。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居民区和办公场所、公交物流等专用场站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


(六)《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8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公布。提出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达160座以上。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资料来源


(一)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近50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能、投资、产销、产品结构、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投资布局分析。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200多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6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布局分析。


(三)锂电池产业链


车研咨询研究了锂电池产业链2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极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1、《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21-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前景预测(2021版)》,对全国900多家锂电池企业以及全国投资布局进行了详细分析。


2、《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350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三元正极(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


3、《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30多家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人造石墨负极、天人石墨负极、硅基负极、中间相炭微球。


4、《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隔膜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干法隔膜、湿法隔膜、涂覆隔膜。


5、《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与六氟磷酸锂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6、《2021-2025年中国锂矿与锂盐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50家锂矿、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7、《2021-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00多家锂电设备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00多页),对全国5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31省市/近300个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政策规划、企业投资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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