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2018年9月,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宜昌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升级车载智能设备。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一)宜昌市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政策规划 1、《宜昌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7年初,宜昌市发布《宜昌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各类充电站60座,分散式充电桩20000个。 2、《宜昌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8年4月12日,宜昌市政府办印发《宜昌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清洁能源与公共交通发展,城区新增公交车原则上必须为新能源车辆,年内完成23个充电站、156个充电桩建设。 3、《宜昌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8年10月,《宜昌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台,方案也明确,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达到10%以上。 4、《宜昌中心城区绿色交通专项规划》 2019年1月,《宜昌中心城区绿色交通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开始公示。 规划预测,2020年,我市城市集中建设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7万辆;2030年宜昌市城市集中建设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9.5万辆。因此,规划近期建设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25座,包含1000个充电桩;以企事业单位内部、公共交通集散区、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建设3750个专用充电桩;以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配建停车场等区域为重点,配建4700个公用充电桩;以居住用地内部为重点,引导社会投资建设30000个自用充电桩。而在景区景点、旅游景区沿线干道以及旅游汽车停车场也将布局充电桩。到2020年建成超过156个旅游车专用充电桩。 5、关于宜昌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宜昌市发改委于2019年5月9日出台了宜发改管〔2019〕101号文件“关于宜昌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充电量收取费用,快充模式上限标准为0.80元/千瓦时,慢充模式0.60元/千瓦时。 本文来源【得算多战略新兴产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