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加装? 警方: 绝对不允许! 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也加大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近日 因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等 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 路桥一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被罚5000元 蓄电池组浙品码不符电池超重17斤 7月13日,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台州市交通警察局组织警力来到路桥峰江陈某家中。 面对到来的“不速之客”,陈某一头雾水,当民警告知其购买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更换蓄电池组嫌疑时,陈某连连喊冤,并表示自己是通过正规商家购买的,而且手续齐全。 在车主陈某的见证下,民警对其名下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实车的蓄电池组浙品码和车管所档案登记的蓄电池组浙品码不符 ,且实车蓄电池组为48V20AH ,而系统登记的蓄电池组为48V12AH 。 随后民警将该车送至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区进行查验,经查验称重,该车实车电池为49斤,而系统记录原电池为32斤,超重17斤 。 而这种操作其实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改变后,与原车电源线参数也不再匹配,过压过流都有可能 引起电池着火 。 经销商擅自更换蓄电池组 被处罚款5000元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民警经过深入调查,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经销商张某为便于销售,将卖给陈某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后并没有立刻交付给陈某,而是将电动车蓄电池组进行了更换。 7月14日,台州交警部门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张某“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违法行为 ”,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 来源: 台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