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 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 网友点评:有安全意识,但不多 满屏的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奇葩操作,承包了当天仙居人朋友圈的笑点 这别致的造型 一夜之间火遍了仙居人的朋友圈 9月29日下午3点半左右 台州仙居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 在穿城中路某路段 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时 遇到一位头戴红色水瓢的男子 正开着他的电瓶车在穿城中路 由北向南行驶着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 面对民警的询问 他说头盔忘记带了 知道交警查头盔查得紧 所以就一路佩戴着水瓢过来 也知道佩戴这个水瓢 是不对的行为 后来 民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对其进行了2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骑乘二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而不是想着怎么蒙混过关。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 转自:台州晚报 来源: 杭州交通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