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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帮办|物业不同意车主安装充电桩,社区表示计划建设共享充电桩

能源能效(稿源) 2022-9-23 20:45 No.1814

极目新闻记者 常怡

见习记者 王佳文

今年中秋节,家住武汉洪山区九峰街道同安里社区的赵先生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厂家赠送的充电桩也很快到货。赵先生准备在车位旁边安装充电桩时,却被小区物业告知:9月1日后,不再开具车位使用证明。没有这个证明,供电局无法为赵先生的车位安装充电桩。

物业不同意车主安装充电桩,是因为周边小区的电动汽车在地下车库险些自燃,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赵先生和物业仍在就加装充电桩进行协商。

同安里社区党委李书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计划在社区中统一建设共享充电桩,争取做到既安全又方便群众。

一次事故导致不能安装充电桩

今年年中,赵先生与妻子商议后打算购买一辆新车。新能源汽车日渐流行,赵先生的妻子提议可以买一辆纯电动车。赵先生和妻子在朋友推荐下试驾了一款电动汽车,两人对该车的驾驶感和能耗十分满意,在7月末下了订单,到了中秋节才正式提车。

等待提车期间,赵先生偶尔可以在地下车库看到,自己的车位附近也有人新购买了电动汽车,顺利安装了充电桩,地下车库内有十几个车位安装了充电桩。

然而,赵先生准备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工作人员却说,9月1日以后,物业不再为安装充电桩的居民开具车位使用证明。没有这个证明,供电局不会为赵先生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并通电。

对此,物业给赵先生的理由是,8月末,小区附近的清和里社区地下车库有电动汽车电池液泄露,冒出很多烟雾,险些自燃。为安全考虑,不再开出此证明让居民新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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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液泄露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赵先生对此感到不解,他告诉记者,他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通知;物业作出此决定也没有召集业主们商量,是事故发生后擅自决定的。另外,此前安装的充电桩仍在被继续使用,物业的巡逻电动车也在地下车库充电,“难道这些先安装的就没有安全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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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液泄露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现在我的车充电只能去小区外面的收费充电桩充,算上服务费,平均下来充一度电就需要1.5元左右。”赵先生说,“在地下车库自己安装的充电桩,仍然按民用电收费,一度电只要五毛多,价格差距超过2.5倍。”赵先生表示,用自己的充电桩充电,跑一公里电费不到一毛钱。用外面的充电桩充电,跑一公里就需要约三毛钱,比起一些省油的油车也没有节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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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一度电需要约1.5元(受访者提供)

同安里社区附近的商业充电桩步行过去需要约10分钟,充电时要么车主一直守在车旁,要么充完电后自己过去把车再开回小区地下车库,使用起来令赵先生感到不便,“要是能在车位旁安装充电桩,即使是慢充需要六七个小时,那我也只用晚上到家充一夜就好,不用跑来跑去。”

赵先生认为:“凡事宜疏不宜堵,新能源车是现在的新潮流,物业这样一刀切地不让安装充电桩,却又不为我们业主提供别的解决办法,将来新能源车多了或许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共享充电桩建设已提上日程

9月2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和赵先生一同来到了同安里社区物业服务中心,邱经理介绍,不仅是同安里社区,附近几个社区的物业都是由她所属的峰靖物业承包的,此前发生了电动汽车电池液泄露事故的清和里社区也正是由峰靖物业管理的。所以事故发生后没几天,很快就接到了物业公司上级领导的命令,禁止整个片区的社区物业为要安装充电桩的居民开具车位使用证明。

“我们是8月30日接到的通知,并在9月1日开始执行这条新规定,确实没有事先和居民商议和公示。”邱经理说,“但我作为同安里社区的物业负责人,也只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如果赵先生希望协商解决装充电桩的事情,可以去找邱经理的上级领导王经理商讨此事。

然而,邱经理联系后得知,王经理已因病住院,预计需要手术治疗,至少一个星期之后才能来与赵先生见面。“一个星期之内,我会把见面时间确认好并告知赵先生。”邱经理说。

“我们周边几个社区的书记都意识到了地下车库加装充电桩的问题,并一致认为这是我们这几个社区的共性问题。”同安里社区的李书记说,“新能源车毫无疑问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赵先生的车不可能是我们这边最后一辆新能源车,所以我们正在考虑物业和居民双赢的长久的解决方案。”

李书记表示,既然清和里社区的事故已经切实发生过了,附近的社区就不能视而不见,为了广大居民的安全必须提高警惕,所以地下车库已安装的充电桩后续会加强管理或进行其他处理。而她现在正在与周边几个社区的书记一同商讨,计划联系供电局在每个社区的地面上建设共享充电桩,通过规模降低成本,争取充电价格比一般商业充电桩低。这样居民既能就近使用便宜的充电桩,也方便物业管理,减少安全隐患,实现居民和物业的双赢。

据李书记介绍,共享充电桩事项已进行到了选址阶段,后续的工作会全程向居民公示,商议选址也会邀请居民代表参加,争取做到让居民们满意。“同时我也会参加一周后赵先生与王经理的协商,既要解决社区充电桩的共性问题,也要帮助解决好赵先生具体的问题。”

目前,赵先生仍在与物业就此事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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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小区地下车库里仍在使用的充电桩(极目新闻见习记者 王佳文摄)

武汉市内此类事件并不罕见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武汉市内日渐普及,武汉市已根据《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安装工作。

但市民和物业因为安装充电桩而产生的纠纷在市内依然频频出现,纠纷的处理结果各有不同。

据长江网消息,2021年底,汉阳1889小区业主唐女士在城市留言板上反映,小区物业不允许她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导致她买车后的半年里用车不便。唐女士觉得不便之处,与赵先生反映的情况相同,主要对小区外充电桩距离远、价格贵等方面感到不满。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前期曾有10多位业主安装了充电桩,后期使用过程中给物业管理增加了成本,例如安装充电桩,要在公区电表房接电,线缆产生的电损由物业承担。“包括安全管理等,这些成本都需要物业承担,如果充电桩安装过多,不但管理成本高,公区供电容量也不足。”

对此,汉阳区房管局表示,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全程协同居民一起走访其他利益相关业主,并签署同意《充电桩施工证明》,落实推进电表安装事宜。当年9月,针对类似问题,汉阳区房管局曾协调供电企业进行会谈,就最大化保障业主充电桩电表安装问题,讨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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