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自今年7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施行以来,不少物业积极响应,启动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近日,南都·奥一新闻调查团队走访中发现,越秀区华乐街道的世贸花园大厦新配建了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解决了大厦业主的充电难题。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汽车,如今已经成为多数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建充电桩面临不少难题,建成后也存在维护管理难,如何破解这一痛点?以世贸花园大厦为例,在《实施办法》施行后,不仅主动联系充电桩公司在大厦楼下建设充电桩并投入使用,而且遵守消防规定、尊重业主意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没有收取进场费,要求运营商达到标准、买好保险、按民用电收费,还不收取业主停车费。这些做法难能可贵。 过去很多小区业主充电难,是因为建充电桩难,原因之一是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不主动、不让利。不主动是因为缺乏动力,不让利是因为想获利。其中,物业服务公司向充电桩公司收取进场费甚至“狮子大开口”,是造成充电桩公司难进小区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上述大厦放弃了进场费。这不仅为充电桩进小区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能为业主降低充电成本。因为充电桩建设成本最终要分摊到充电收费中。加上按民用电收费、不收停车费,综合来算,该大厦业主的充电费用将低于其他小区。而不对外开放、不接待“无牌与改装车”,有利于保障业主充电和充电安全。 不过,就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而言,“好社区”还离不开“好车主”的配合。过去,某些小区的业主由于对充电桩缺乏科学认知,担心充电桩带来安全问题,或反对建充电桩,或不爱护充电桩,或肆意占用充电车位,甚至有的还破坏充电设施,这都让“充电难”更加复杂。所以,建立良好的“充电关系”,既需要小区方面为业主利益着想,也需要业主特别是车主为公共利益着想。只有每个人端正思想认识,既看到充电安全有相关保障,也看到充电关乎大家利益和节能降耗,就有望支持配合小区“充电工程”,为顺利安装、维护充电设施提供支撑。 当然,不足也存在。再以上述大厦为例,大厦住户多,却只有6个充电桩,这显然无法满足业主充电需求。能否进一步挖掘潜力多建充电桩,值得思考。虽说很多小区早期规划未预留充电空间造成“建桩难”,但“后天”可以想方补救。 从城市管理角度看,既要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策进行破解,也要对可落地的做法进行推广。同时,要严格落实《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对违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以倒逼充电行为规范化。 □ 冯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