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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新能源汽车(稿源) 2022-2-13 20:49 No.1780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


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


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


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


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


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


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


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


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


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


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


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


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


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


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


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


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


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


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


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


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


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


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


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


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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