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4批)。目录共包括81户企业225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76户企业201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5户企业11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0户企业13个型号。 其中,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 政策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4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3批).doc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4批).doc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doc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二批).doc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4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成果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