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控三大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一举查获两辆“百吨王”。 超载会直接影响车辆的制动性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车货总质量超过百吨的货车,在运输行业有一个专业术语叫“百吨王”。按照普通半挂牵引车限定重量49吨计算,“百吨王”超载比例已超过100%,而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百吨王”将变身“毁灭王”,可能会造巨大的损失。 7月6日凌晨,巡控三大队民警通过卡口监控视频发现,一辆半挂货车自鹤大高速公路驶入我市辖区,后通过沈海高速向旅顺方向行驶。该车行驶缓慢,货物堆积严重超高,挂车栏板已被挤压变形,可能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大队随即开展拦截行动。凌晨1时,大队集结了全部专班警力分三组行动,其中一组在旅顺新港入口把守,其余两组从大连湾出发沿沈海高速、虹城路至旅顺北路方向向旅顺新港开展巡逻,至凌晨3时20分,在距旅顺高速收费站150米左右将该货车查获。经检测载重,该车总质量为100.98吨,超载比例高达106%。 7月9日凌晨,大队再次集中警力在旅顺辖区开展巡逻,5时左右发现一半挂货车停靠在旅顺新港入口附近,驾驶员未在现场。通过民警对车辆轮胎挤压程度及货物种类的勘察估计,该车至少超载80%以上。民警通过车辆预留电话劝返驾驶员,14时驾驶员返回现场,配合民警对车辆进行重量检测,结果车货总质量为104吨,超载比例高达106%。 以上违法货车因超过核载质量达到百分之60以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相关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交警提醒,超载运输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情节严重甚至构成犯罪。为了道路交通整体的安全稳定及自己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运输货物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一时的利益自毁前程。大连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货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真正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文章来源【半岛晨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2022年5月5日6时48分许,孙某(61岁)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国道241线由全州凤凰往兴安百里方向行驶,行驶至G241线2726km+111m路口路段时左转弯,与由兴安百里向东往全州凤凰方向行驶的,由蒋某驾驶的桂BW****号重 ...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叶昊鸣)26日,全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732.68万辆,环比增长2.55%;全国高速公路无临时关闭收费站,环比前一日减少1个;无关停服务区,环比无变化。这是记者27日从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