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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汽车科技快讯 |深圳出台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 将于8月开始实施 ...

汽车圈子(稿源) 2022-7-18 12:07 No.1709

出品 |搜狐汽车


7月5日,深圳人大网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该法规将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


《条例》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可以对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设置适用范围、应用场景等限制。


同时为避免对当前道路通行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消除社会各界的担忧。《条例》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要求汽车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开启指示灯向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


其次,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人的接管义务,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人,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应当响应接管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同时,强化售后服务责任,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建立健全产品售后服务机制,在车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紧急状况时,提供及时全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救援服务。


对于自动驾驶出事故谁来担责这一问题,《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二是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三是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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