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上午9时许,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达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快递厢式货车乘坐人未系安全带,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在对车辆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车辆后轮胎明显下沉,在询问驾驶人期间,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眼神躲闪,神情慌乱,经验丰富的民警判断其中一定另有隐情,于是示意驾驶人打开货箱车门进行检查。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货箱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一车厢人。经清点,后车厢居然乘坐11人! 经询问驾驶人,该车为某快递公司日常运送载货车辆,当天公司工作人员准备去某地装运货物,因公司车辆有限而人数较多,为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挤一挤,未曾想路遇交警被查。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将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达大队依法对其作出扣留车辆、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货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 1.不具备载客条件 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 2.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货车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3.特别是箱货车车厢密闭空间狭小,夏季室外温度高,箱内容易缺氧造成人身窒息的伤害,后果十分严重。 【内蒙古交警提醒】 货车车厢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货运企业、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监督货车驾驶人合法合规装载,及时劝阻、纠正货车载人违法行为,同时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意识,外出要乘坐手续齐全、安全合法的营运客车。 ■保持安全距离,远离追尾事故 ■ 安全带生命带,系好只需几秒钟 ■男子醉驾“仗义”接朋友 这份“情谊”有点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