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今年4月以来,龙门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统一部署,7月1日起,龙门公安将继续严查严处摩电车辆无牌无证上路、摩电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及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行为。 根据2021年10月8日印发的《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惠州对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终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届满后,对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即日起,龙门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牌上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对违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经鉴定属性为机动车的,按违法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罚款、扣车、记分、拘留等。 龙门公安提醒市民,目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方式有3种,分别为微信小程序自助上牌、邮政网点咨询自助上牌和带牌销售点购车上牌,辖区内电动车需尽快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刘颖怡 李思雅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文章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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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摩托车电动车上牌了吗?你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超标的电动车?今天7月1号正式执行查处处罚了,电动自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过渡期,终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7月1日起对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标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