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各个交通工具中,电动车俨然成为今下热门工具之一,较于其他交通工具而言,它小巧又方便,体重较轻,不需燃油,但是偏偏这样的它,却成为“楼道杀手”之一。 先来看下关于它的事故: 电 动 车 故 事 滑动解锁回忆 1 2011年4月25日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三村一居民自建房内的电动三轮车电气故障引起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 2 2013年4月27日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一门面房内的电动自行车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 3 2016年8月29日 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出租屋因电动车充电引发大火,造成7死4重伤 4 2017年8月25日 江苏一居民楼楼道前突发大火,一时间楼内浓烟滚滚,楼前正在充电的几辆电动车被烧毁,事故导致一死一伤 5 2019年3月15日 开封某小区发生一起消防通道电动车着火事件(下有视频) 河南开封事件 数据显示 80%的电动车火灾均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90%是因为将其置于门厅、楼道或过道 关于电动车: 3分钟,火温高达千度; 30秒,有毒气体覆盖整个房间。 烟气温度最高超过1000度 高温毒烟比明火更致命 以下事情易引起火灾 在楼道中违规停放、充电 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电线,人员过往,很容易与墙体摩擦导致线体磨损,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超负荷以及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都造成漏电事故。 若引发火灾,浓烟很快就会将大门和楼梯间封死,让居民难以逃生。 查看电动车充电器、充电电池质量问题 一些电动车充电器、充电电池质量不合格,在电池充满后,不能进入浮充阶段,而继续对充电电池进行大电流充电,导致充电电池高温,容易引起线路起火甚至电池发热爆炸。 平时爱骑电动车的车主,要定期到维修点做安全检查,电池超过使用年限还在使用或者线路老化,都可能导致起火。此外,业主在给电瓶充电时,一定要规范操作,在电瓶降温后再充电,防止起火。 把电动车推进电梯 电车推进电梯轿厢,会增大电梯运行负担,容易发生电梯故障;电动车上楼后,一旦发生事故,火势蔓延,楼上的住户将逃无可逃。 飞线充电 过长的电线会导致电阻和温度的增加,无疑会成为潜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国内普遍使用家用插线板的总输出功率为2500W,但电动汽车所需功率都要大于插线板上限,一旦过载即会造成燃烧产生火灾,而且火势还会沿着飞线从上,一直烧到楼下的电动汽车,而飞线途径的住户也都将遭殃。 为了维护小区安全,需要注意以下事情 ⑴充电前,注意插头连接顺序。应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池的充电插座中,再将输入端接通电源。 ⑵充电时,选择合适的线径。应固定铺设充电的线路、插座,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⑶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一般情况下平均充电时间在4小时左右。通宵给电瓶车充电尤其需要注意,据统计,70%的电瓶车火灾发生在夜晚8时至次日凌晨5时。 ⑷保证周围环境通风。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一定不能让其他物品覆盖或裹住充电器,尽量远离可燃物。 ⑸使用时,一旦发现故障,要尽快到专业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不要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加装防盗器等设备,从而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的完整有效。 ⑹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占用消防车通道。应避免风吹雨打,因为电瓶车内部一旦进水就可能引起短路,导致车辆自燃。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中航翡翠湾物业服务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