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0日凌晨 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庆宝 将电动自行车电池 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 致楼上5人死亡 2022年6月15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 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 有期徒刑六年 ↓↓↓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被告人张庆宝在灭火未果后报警,后在现场被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引发重大火灾,造成五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庆宝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及其犯罪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根据被告人张庆宝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起火 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频发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爆燃 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让人窒息而亡 ↓↓↓ 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 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大意 而伤害自己波及他人! 再次提醒: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事关人员生命安全, 请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来源: 聊城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