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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摩托小电动(稿源) 2022-6-27 14:13 No.1874

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自我市电动自行车

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开展以来

非合标车辆、三轮车

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车等问题

始终备受关注

热点问题答疑之《非合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车辆拼装、改装、加装》篇

今日结合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

集中解读

非合标车辆、三轮车

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车

问题

敬请关注分享~











非合标电动自行车

热点问题答疑


1

已经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条例》实施后能否继续上路行驶?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

即: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开始,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2025年5月1日起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2

电动自行车有限行规定吗?

回复: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限行;悬挂临时号牌的二轮电动车,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3

绿色、白色两种号牌车辆以什么标准区分?5月1日之后,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回复:在4月10日之前登记上牌的,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

在4月11日至10月31日之间登记上牌的,核发绿牌的标准不变,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

11月1日起,不再核发白色临时号牌。在使用过程中,白色临时号牌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实行市区“井”字型限行措施。其他路面通行管理措施与绿牌车辆一致。


4

是否可以取消限行路段?

回复:白色临时号牌车辆块头大、速度快,因而从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道路出行秩序的角度出发,在三年过渡期间,我们在道路交通流量较大且公共交通较为便利的主城区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路段对白牌车辆实行“井”字型限行政策。2025年5月1日以后,白牌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


5

三年过渡期后,白色号牌、车辆怎么办?

回复: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6

为何过渡期确定为三年?(为什么要实行三年过渡期?)

回复: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开始实施,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不允许销售。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平均寿命是五年左右,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新法规实施之日(2022年5月1日)至少已使用三年,再给三年过渡期,能较好的保证群众财产权益。

同时考虑过渡期设置时间越长,安全隐患越大,对公众安全威胁也越大,还会增加群众再次购买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欲望,甚至库存非标电动自行车、外省市淘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倾销我省。为减少安全隐患,同时尽量减少公民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参考外省经验做法,经过审慎平衡,综合考量后《条例》将过渡期设置三年。


7

过渡期满后仍上路行驶的非标车如何处罚?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












电动三轮车

热点问题答疑


1

老人出行、接送孩子不方便,电动三轮车是综合安全、便捷、舒适的首选。老年人接送孩子的电动三轮车如何管理,是否可以上牌?上路行驶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摩托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包括燃油的和电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三轮汽车(整车整备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这些三轮车属于汽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燃油的)和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日常道路上常见的老年人骑行的电动三轮车都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不在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内。对于已经购买的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车,要按照机动车标准登记上牌,驾驶人有准驾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上交强险,并遵守石家庄市三环内摩托车的限行规定(如果违反限行规定将面临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处罚;没有驾驶证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对于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拼装车,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没有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我市有关部门已详细制定免费接送学生公交专用线路和学生接送公交卡,建议采取公交等其他出行方式


2

政府是否可以设立固定样式的共享电动三轮车,并供老年人免费使用?

回复: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应当符合相应的身体条件,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设立共享三轮车,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禁止无驾驶证的老年人骑行电动三轮车上路是出于关爱老年人、为保护老年人道路出行安全目的而规定,设立共享三轮车与初衷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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