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关注”,这样您就可以免费收到我们的最新内容,感谢支持 长期以来,因为车辆不合规、驾驶人违规上路、交通事故多发等种种因素,电动三轮车一直处于严管的状态。一旦被交警查获,车主往往难逃扣车、罚款的命运。 不过,近日浙江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交警查扣三轮车并销毁的案例,处于绝对优势的交警这次却输得彻底,究竟怎么回事? 据悉,浙江温州一男子驾驶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回家,行至某路口时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向该男子出具扣车条码和处罚决定后将车辆扣留。在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完成后,交警让男子拿着相关证明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领取三轮车,但该男子一直没有去接受处理,也没有去领取车辆。 随后,交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最后,交警以切割的方式作出报废处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以上流程是不是很多车主都遇到过,类似如此被交警查扣车辆集中销毁的事例屡见不鲜,因为处罚过重,很多车主只能无奈放弃取回车辆。 不过,浙江温州这位车主的操作出乎意料。 男子得知交警的行为后,不服交警的处理决定,遂委托学法律的儿子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交警赔偿三轮车购买价款3850元。理由如下—— 1、交警队的公示公告程序违法,他没有接到公告的通知。因为交警队公告是放在官网上的,不具有出版物号,不属于法定的期刊出版单位,无法作为公示的载体。 2、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被查扣的电动三轮车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只能由公安机关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最终,一审、二审,交警均以败诉告终,不过由于这辆电动三轮车已经使用一段时间,不能直接按3850元价值予以赔偿,因此酌情考虑折旧,交警队赔偿2400元。 小辣椒总结目前,骑行电动车的老百姓大多是中低收入者,对他们而言,电动车既是交通工具,也是谋生手段,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且不说交警查车、扣车、销毁的行为是否合规,这样粗暴的管控方式显然不合民意。 相信这起案件能给广大车主带来更多启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电动车小辣椒】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欧派再次因违规被罚。6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信用中国官网获悉,欧派电动车关联公司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无锡市监局”)罚款47.4万元。业内人士 ...
2020年4月刚复工,上下班不敢坐公交和地铁,大型市场又没有完全复工,只好从某宝买了一辆电动车品牌排名靠前、价格便宜、销量高的电动车临时代步。自从买了这辆贼便宜的电动车,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一分钱一分货”。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