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6年法国就把小型四轮电动汽车列入轻便电动汽车的范畴里来管理。到1992年,整个欧洲就建立了共同市场,人员、货物,自由流通,又制定各类汽车统一认证。紧接着,成立了欧洲整车车型认证机构,由这个机构来制定车的一些标准。同年,欧洲经济委员会和车型认证机构发布了一个框架指引,其实就是法规标准,详细的规定了小型四轮电动车的安全要求和划分不同。 欧洲将这类交通工具归类为四轮机动车,并根据车重、速度和功率的不同分为了轻型四轮机动车和重型四轮机动车两大类。欧盟对低速电动车规定:在一些欧洲国家,根据不同重量、速度和功率,驾驶部分低速电动车不需要驾照。欧洲已经为低速电动车规划了专门道路,直接避免了混行现象,也就降低了低速电动车的行车风险。 而相对于其他国家上路即要驾照的规定来看,欧盟对低速电动车有不太一样的规定:在一些欧洲国家,根据不同重量、速度和功率,驾驶部分低速电动车是不需要驾照的。根据规定,属于l6e级别的低速电动车,最高额定功率小于4千瓦,驾驶者年龄需满14周岁,申请驾照只需要简单的考试;属于l7e级别的低速电动车,最高额定功率小于15千瓦,驾驶者年龄需满16周岁,申请驾照需要5小时理论培训和驾驶理论考试。 2002/24/ec指令适用的车辆类型明细: 两轮轻便摩托车(l1e) 三轮轻便摩托车(l2e) 两轮摩托车(l3e) 边三轮摩托车(l4e) 三轮车(l5e) 轻四轮车(l6e) 四轮车(l7e) 四轮车欧洲定义(2002/24/ec) l6e轻四轮车:最高车速小于45km/h,干重<350kg,并且:若是汽油机,排量不大于50cc,若是柴油机,最大净功率<4kw,若是电动车干重不包括电池重量,最大净功率<4kw。 l7e四轮车:干重<400kg(载人),550kg(载物),若是电动车不包括电池重量,最大净功率<15kw。 对于不符合以上关于四轮车定义的车辆,要出口欧洲按照2007/46/ec关于汽车类的要求按m1类进行认证。 一、testitemlist(测试项目表)2002/24/ec更新为2006/96/ec 二、标准要点详解 1.制动系统 设计要求: 行车制动——脚制动,同时控制四个轮。 同时必须有第二紧急制动,可以用驻车制动代替第二紧急制动。在行车制动失效情况下,驾驶员应在至少1只手握住方向把的情况下实现紧急制动。 驻车制动必须是机械式的,至少作用于一根轴,而且需要独立于其他制动系统。 测试项目表 驻车制动 2.93/29/eeccontrols,telltalesandidicators指示灯标准符号、标准颜色 3.93/30/eecfittingofhorn喇叭 喇叭必须已经经过欧标认证 测试要求,将声级计置于整车前7m,测量0.5-1.5m离地高度。 (未完待续:国外小型电动车标准及代表车型详解——欧洲篇下) 本文来源【电车之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