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6月7日起,唐山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正式开始,为提高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效率,唐山市实行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模式,线下共投放办理网点761个。广大市民可具体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第一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进行确认,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直接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牌,完成登记。 据了解,唐山市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免费的。所有登记上牌服务网点也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拆装费等费用。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市民朋友们,您好!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您的电动自行车取得合法上路资格了吗?如您的电动自行车是黄色临时号牌,在此提示,本市黄牌超标 ...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新闻网讯(记者王敬东 通讯员白继农 陈萌)6月8日,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出席并讲话。刘启明指出,去年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