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针对“4·7”超高重型半挂货车撞塌门楼案件调查结果,分别对该牵引车、半挂车挂靠的两家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要求企业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聚焦隐患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筑牢安全防线。 事故详情 4月7日14时40分许,廖某驾驶并搭载胡某的桂AY****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B***重型自卸半挂车运载货厢,沿市区北环路往丰盈矿区方向行驶。行至丰盈矿业门口门楼路段,因廖某未注意判断门楼允许通过的尺寸,驾车通过门楼过程中桂AB***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所运载的货厢上沿与门楼发生碰撞,随后门楼倒塌下压桂AY****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室,造成廖某、胡某当场死亡及上述车辆、门楼不同程度损坏的事故。 事故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依法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经查,驾驶人廖某私自在挂车上加装可拆卸带篷布的货厢,并在驾车通过门楼时未注意门楼限高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民警在事故延伸调查中了解到,涉案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实际车主均为廖某,分别挂靠在南宁市华宝物流有限公司和广西锦振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上述运输企业通过收取挂靠费的方式,为廖某的重型半挂货车提供代办证件、车辆维护、季度审验等服务,但平时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不足,对车辆动态监管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廖某私自加装货厢问题,牵引车保险过期未及时督促廖某续保等,暴露出了上述运输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来源: 南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