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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上路交通规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新能源热点(稿源) 2022-2-8 21:00 No.121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便宜、便捷、轻巧、环保的电动车受到广大老百姓的青睐,但是,电动车的构造简单,安全系数低带来了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同“鸡蛋碰石头”,从而对电动车的骑行者带来较大的伤害。那么骑电动车上路交通规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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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上路交通规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王圣平律师解答:


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时需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骑电动自行车同样也应该遵守这一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不要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遇到突发状况好控制,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2.行车途中应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侧翻时,人体最脆弱的头部着地最为致命。安全头盔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另外,夜间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应在安全头盔、车身周围及尾部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


3.一定要按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电动自行车应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王圣平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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