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电动车备案登记进入倒计时 您家“小毛驴”的身份名正言顺了吗 4月15日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 将正式实施 如果您还未给爱车办理“临时身份证” 后果将会很严重 通 知 4月15日 新国标实施后 已正式发布! 从4月1日起:
请大家务必抓紧时间!!! 3月31日前 做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的备案登记 4月1日起 禁止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处罚 4月15日起 开始符合《新国标》两轮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工作 小编汇总了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一起来看一看 两轮电动车不备案可否上路? 答:2019年4月1日开始,禁止未经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依法扣留车辆。 备案登记截止什么时候? 答:备案登记的最后期限是2019年3月31日。超过这个期限,即便想要办理,也没地方办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还没有去办理备案登记,那么,车子最多只能再使用一个月了! 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答:两轮电动车车主务必在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到各公安派出所或电动车物联网服务网点申请备案登记。 电动车备案之后就可以一直开了吗? 答:已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车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简言之,还有3年左右的时间可以使用。 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可以退换吗? 答: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2018年5月15日)起,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电动车登记要收费吗 答:无论是备案登记还是注册登记都不收取费用!安装智能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 还有别的疑问? 请看我们上一期的解答哦 权威回应!电动自行车浙江新政,你关心的问题有答案了 总之一句话 一个月后 只有办理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才能上路行驶 还没登记的车主 赶紧行动起来! 什么?! 还不知道自己已购买或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 赶紧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zjjxw.gov.cn,左侧“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库”一栏去查一查! 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可以到市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金华市金东区仙桥汽车城内横三路)注册登记。各交警大队及中队也将相继开通注册登记办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请大家关注金华交警微信平台,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发布。 提醒:注册登记和备案登记是有区别的,请大家根据各自情况正确选择登记点。 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 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车辆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的,首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经鉴定为机动车无证驾驶的)。 车辆驾驶人违法载人的,首次一律予以罚款,再次査获(驾乘3人(含)以上首次查获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另外,我们在去年发布了《全市电动车集中整治“三个一律”措施》。措施要求:只要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二轮电动车,一律实行登记、一律佩戴安全头盔、一律不得违法载人。 戳链接再来一起回顾下:电动车不戴头盔要处罚,不登记要扣车?权威解读在这里… 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3月31日前 去备案! 去备案! 去备案! 来源:金华交警 赶紧行动起来,转发出去 让更多人看到这个信息 别忘了点个好看再走哦~ 本文来源【FM94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