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一直以便捷、省时的优点 受到大家的欢迎, 据统计,昆明市有超过200万辆电动车! 但是,电动车“横冲直撞”的现象 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标委会曾在去年修订发布了新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此外,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等4部门结合《规范》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堪称“最严电动自行车新规” 新规要求 昆明所有电动车 需办理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 今日(1月7日)起 大家就可开始办理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新标准实施后 什么样的电动车不能骑了? 想上路要办理什么证件? 一起来看看 ◆◆ 最严电动自行车新规: 未登记不准上路 ◆◆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所有电动车需办理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 这些重点一定注意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今日起可办理 根据昆明市《关于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及《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昆明市将对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昆明行政区域内在用的未办理登记或者未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以及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这种情况不再办理登记 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号牌不再办理,但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装防盗装置。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电动自行车拍照样式 已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有4年过渡期 已办理登记或者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公安机关禁止通行区域以外的道路行驶,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行车行驶证样式 ◆◆ 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事项 ◆◆ 一、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时限 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4月14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 各办理地点位置(点击查看大图) 五、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二)到办理点后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发号牌、行驶证。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早 第一辆“云A”牌 电动自行车诞生啦 ↓↓↓ 从上述《规范》及《公告》中 我们可得知 自2023年4月14日起 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 快看看你的电动车超标了吗 ↓↓↓ 划重点: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 速度不超25公里/小时 为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并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自行车从根本上说是带有电动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也就无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此外,脚踏骑行功能还能够让消费者在车辆故障或电池无电时继续行驶,避免了长距离的推行,更加便于消费者使用。 完善防火阻燃等要求 《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以确保起火后能够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来源:昆明交警、云南网、云南信息报等) 转载请注明出处 ------------------ 本文来源【云南新闻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