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百姓通俗叫的电动车,是指两轮电动车,它是我国具有创新性的交通工具,也是上述电动车在我国出现最早的一款交通工具,如今已经30余年的发展史,而它也成功替代了自行车,是目前保有量最高的交通工具。而电动车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无非是3个理由; 第1个理由:足够便宜,自行车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普及,并不是它多么优秀,而只是刚刚那个时候老百姓所能买得起的就是它,而电动车也属于价格亲民的一款交通工具,基本上也是人人买得起的一款车型。 第2个理由:门槛够低,一款交通工具的使用门槛高低,直接影响了它的受众基数大小,而电动车在普及的时候,没有上牌、考证等门槛,它又是骑行比较简单的交通工具,老少皆宜,让它有了成为一款大众化交通工具的基础。 第3个理由:实用性较高,如果只便宜、门槛低,但是不好用的交通工具依旧不会有人买,而电动车却在前2个基础上,又是一个实用性非常高的交通工具,它擅长于短途出行,而且会因为体积较小,不担心堵车、不烦恼停车问题,上下班、接送孩子这类短途出行的实用性比较高。 当然,以上所说的几点,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就被“破局”,新国标之后,电动车价格普遍得到了上涨的,当然,几百元的涨幅并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而比较关键的是,使用门槛的提高,实用性的降低,让不少车主吐槽。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多条规定被车主吐槽:不合理其中,电动车新国标有3条规定,对于车主的影响非常大,甚至有一些被看作很“奇葩”,完全“鸡肋”的要求,让电动车安全隐患增加,实用性降低; 第1条不合理规定:电动车的降速,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前,市场上的产品时速普遍在30公里/小时—50公里/小时,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而新国标之后,统一把时速限制在25公里/小时以下,否则就属于机动车,不发放电动车号牌,而降速之后,影响到电动车的通行效率,饱受车主“诟病”。 第2条不合理规定:电动车强制安装脚蹬,它其实是依赖于“电能”驱动的交通工具,理论上不需要人工助力,但新国标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安装脚蹬,这项规定对于很多车主很无奈,电动车脚蹬属于基本上用不到的零部件,而它的存在还加大了骑行的安全隐患,很多车主都不能理解这项规定存在的“意义”。 第3条不合理规定:电动车限制载人,载人其实是电动车很重要的实用性之一,尤其是对于接送孩子的家长来说,电动车是比较好的接送交通工具,但是限制载人一出,电动车不再是想怎么载就能怎么载,这对于有载人需求的车主来说,无疑是抹杀了电动车又一个功能,被吐槽:不合理。 电动车新国标制定思路:控制好车,就会更安全当然,虽然电动车新国标有诸多看似并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新国标的初衷并没有问题,只是它的制定思路,就是要达到,把电动车控制好,让车辆更加安全,这样上路行驶也才会更加安全,从逻辑上是行得通。 但是,这种牺牲了电动车实用性,牺牲了用户青睐来达到的安全,是否有没有必要,让我联想到郭德纲相声有这样一句话:牺牲了上亿观众又如何,我要的是高雅。而电动车治理如果只顾安全,不顾它是否更加实用,其实是本末倒置,而因此失去了老百姓的青睐,也是一种得不偿失。 专家自我反思后转变思路:“治车”转变“治人”不过,电动车存在较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其实也是客观事实,电动车为了安全亟需治理也是摆在眼前的事情,但是,一味地“治车”,降低车辆的实用性,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新国标实施之后,饱受批评之后,专家自我反思后转变思路:“治车”转变“治人”。 近1年左右,我们能够看到电动车在治理的变化,由以前不断地强化限制车辆上路,限制车辆降速等等,开始了转变为“治理驾驶人”的管理,现在各地都加码了对于电动车上路违规行为的治理,比如要求佩戴头盔,严查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骑行行为,这些转变被受到广大车主的认可,甚至车主表示:这就对了,早就应该这样治理。 为什么说,加强驾驶人管理才是更加正确的方式那么,电动车治理从“治车”到在“治人”的转变,为什么就能深得人心,说白了还是因为人们觉得这是比较正确的方式,那么,为什么说,这种方式是正确的,有2点依据我认为可以说明; 依据1: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多为驾驶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有很多,但是如果每一条都追根溯源,都会发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为”因素,电动车酒驾容易出事故,是“人为”原因,电动车闯红灯容易出事故,是“人为”原因,电动车超速容易出事故,同样是“人为”原因,所以,给驾驶人立规矩,比给“车辆”上路立规矩更能有效的降低事故发生。 依据2:严查电动车上路,交通事故率得到了下降的事实,要说电动车在“治车”到“治人”转变最快的地方就莫非江苏,它是率先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地方之一,而经历了1年的加强驾驶人约束管理,根据数据显示,江苏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挂牌率、守法率均超过88%,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和30%。这样的数据,也能证明,加强对电动车上路的管理约束,确实能够达到降低交通事故率的目的。 结语:最后,小行家其实也和很多车主的想法一样,我也认为电动车不应该在车辆上有太多的限制,应该从车牌、驾照、保险、安全防护入手,对于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肆意妄为上路行驶的车主要进行严查严惩,这样无论电动车能不能载人、时速用不用限制,都会让车主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更加注意安全意识,也是从根源上解决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而这样的措施,也增加了车主的实用性,让车辆能载人,通行效率更快,这样的思路才是广大车主更认可的,也是更具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本文来源【电动车小行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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