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处罚曝光。 虎年第一波曝光 是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车 这不仅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困扰 也给驾驶人自身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 驶入机动车道 云A FX129 云A P4648 昆明 2215733 云A Q1791 云A Y1171 抢道行驶隐患大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你瞧瞧 电动自行车任性驶入机动车道 争道骑行隐患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其严重后果难以估量 ▲素材来源于网络 虎年虎虎生威 希望电动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虎年平平安安 本文来源【昆明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