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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又迎来8个消息,有人 ...

电动车观察(稿源) 2022-5-27 12:45 No.1753

电动车规范管理是从2019年新国标落地之后,在全国范围都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它的目的是让所有的电动车上路,变得相对安全、有规矩,近几年的整治可谓是从未停歇,每个月都能看到全国各地区迎来新规,这些规定有人欢喜有人忧,随着2022年4月进入月末,5月即将到来,那么,又有哪些地方的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有了新消息,小行家带您先睹为快,受到影响的车主,要注意别忽视了。


第1个消息:山东迎来电动车管理条例


电动车除了新国标之外,标志着进入规范化进程管理,还包括当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从2019年开始,每年都有不少地方制定和实施电动车管理条例,其中就包括浙江、江苏、广州、四川、湖南等多地,均已经制定和实施,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是在2022年2月15日通过,5月1日将正式实施。


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将会对于电动车的销售、上牌、上路都会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比如山东电动车管理条例就明确上路佩戴头盔,骑车不能玩手机不能随便停放等等,并且,还明确了电动车的上牌以及对于路权的保障,这样更好的堵住一些无资质、超标电动车的销售、上路,让当地电动车可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对于车主和诚信经营的商家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欢喜”的消息。


第2个消息:安徽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


相比多个省市已经实施了电动车管理条例,安徽作为电动车大省之一,目前在这个方面略有迟缓一些,不过,还是“虽晚但到”,在4月15日,安徽发布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而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作为安徽的电动车车主,可以为治理“出谋划策”。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明确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机动车,规定了电动车在安徽生产和销售,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符合3C认证,保障车辆是买了能够注册登记,车主需要上牌上路,并且,还加强对于非机动车道路、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保障,这些对于车主来说,也是一个值得“欢喜”的消息。


第3个消息:河北也将迎来电动车管理条例


在2022年5月,除了山东,河北作为电动车大省之一,也将迎来本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而目前河北多地的电动车还未集中上牌,本次管理条例的实施,各地将展开集中上牌,届时,实现全国范围的电动车百分百上牌才能上路,距离又进了一步。


河北电动车管理规定,重点从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这6个方面进行制动,全面的保障电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办理、销售上路规矩,违规的处罚规范化,这样也避免了能买不能用,随便扣车、罚款的出现,大家按照规矩用车,同样也是一件好事。


第4个消息:安徽亳州城区告别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是目前道路上常见的车型之一,而亳州更是电动三轮车人均拥有比较高的城市,小行家在2021年去过亳州,道路上的电动三轮车十分密集,甚至多过两轮电动车,而在2022年4月18日,亳州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明确了将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治理范围内,对于电动三轮车实施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这也意味着,5月以后,安徽亳州城区告别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常常用于老年人代步,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它是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虽然禁行电动三轮车,可以起到一定的安全性,但是,对于老年人代步、家长接送孩子,私家车不实用,两轮电动车不能遮风挡雨,电动三轮车相对是比较实用、舒适,现在无法使用,很难找到其他交通工具替代,这必然是一件“忧”的消息。


第5个消息:湖北武汉电动车停放、充电新规来了


电动车作为需要充电的车型,每1-3天就需要充电一次,这是不可避免的,而充电和停放不规范,又较为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很多地方都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而武汉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将在5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规定中明确提到,居民小区应当规划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支持老旧小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且,明令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这样的规定,很大程度避免电动车可能存在的自燃,带来的安全隐患,无疑是一件让人“欢喜”的好消息。


第6个消息:浙江衢州超标电动车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制度,是用来解决超标车向新国标的过渡,而随着新国标实施已经3年,多地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也结束,继今年4月广州中山、梅州的过渡期结束之后,根据《衢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方案》,5月1日起,衢州市本级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它的目的是用符合标准,更加安全的新国标电动车来替代超标的,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车,初衷和目的都是好的,但对于正在使用超标电动车,并且车辆没有损坏,还能继续使用的车主,就需要更换新车,而买车自然需要多花钱,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就不是一件好消息了。


第7个消息:甘肃酒泉对于二、三、四轮电动车开展综合治理


由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联合,将于5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包括二、三、四轮电动车开展综合治理,而治理的依据包括《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将对多种行为进行查处。


其中,对于电动车将严查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对于二、三、四轮机动车的电动车,将严查车辆未获得3C认证,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禁止在酒泉市销售,对于违规销售的,将会依法依规处罚,并且,严打商家宣传,不需要办理证照、不需要办理保险等诱导消费者的行为,这些措施都很好的保障车主权益,对于车主来说,很值得“欢喜”。


第8个消息:河南新乡禁行无牌二、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车辆无牌不能上路,目前是很多地方都针对于两轮电动车在治理的规定,而对于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这样的老年代步车,这些车辆由于上牌受限,甚至无牌上路,多地均未明确无牌禁止上路,而新乡明确,从5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车牌的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违规上路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除了禁止无牌的车辆,还对于多种车辆违规驾驶上路的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标准,比如对于加装遮阳棚(伞),需要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驾驶,处以400元至4000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这样严格的处罚,对于很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车主来说,是比较“烦忧”的消息。


以上就是截止到目前,小行家所了解到的各地区在5月起,即将发生的关于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变化,从以上的8个消息来看,总的来说,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但是,欢喜的消息是明显对于忧愁的,那么,看完这些变化,小行家也从中有了直观的感受。


很明显,目前上面对于电动车,都已经进入了更深入的规定,各地都在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来保障电动车在销售、上牌、上路、违章处罚的制度完善,让电动车成为和汽车一样,是有规矩的一种车型。


除了立规矩,另外就是加强约束,只有规矩没有执行,那只是“纸上空谈”,现在从综合治理,从无牌车辆、违规车辆禁行等等方面,各地都在发力,而且,也保障超标电动车过渡,为非标的车辆上临时牌照,对于违规加装、不遵守交通规则上路的车辆,加大处罚标准,这样,都是保障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更加安全。


并且,在上面的消息中,还有不少都提到了对于违规销售的治理,明确无资质,不符合3C、国标的车辆禁止销售,这样也能避免车主因为不了解选择到了不具备上牌资格,无法上路的车辆,这些都是更好的保障车主的利益,而对于车主而言,也要多了解本地的管理变化,做到安全上路行驶,为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那么,对于以上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迎来的8个消息,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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