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检查时发现,店内张贴了一张广告画,广告内容是一对母子骑乘在电动车上,母亲坐在电动车鞍座上,小孩坐在脚踏位置上的小座椅上,而店内也陈列了一台与广告展示相同型号的电动车。随即执法人员对门店的产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的理由就是,销售与明示质量不符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目前,这类加装儿童座椅的车型肯定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虽然在部分省市允许电动自行车载12岁以下的儿童,但是在脚踏板上加装儿童座椅属于“私自改造车辆”的行为! 目前,有厂家专门生产这类车型,也有经销商拿货,不过风险很大,卖出之前可能会被市场监管局查,卖出之后交警会查。一旦溯源,经销商和厂家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因此电动车观察员建议,即使再赚钱,这种电动车也不能生产,不能销售! 文章来源【电动车观察员】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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