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8日讯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骑电动车佩戴头盔、不玩手机等进一步明确。按照规定,骑电动自行车玩手机、不戴头盔责令不改将面临20元罚款,此外,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规定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第二条也指出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那么,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呢? 三个车轮的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 对于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首先要明确一点,三个车轮的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按照《道路安全法》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这些车辆属于摩托车,国家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人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另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和认证,进入《公告》目录,才能进入流通领域进行销售,没在《公告》目录是不能进行登记的。对于这些产品是否在《公告》目录范围内,大家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金思维汽车公告”进行查询。 合格证封面和记载信息不同 对于两轮电动车来说,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首先,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合格证封面不同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封面是“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摩托车的合格证封面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此外,两者的合格证记载的信息也不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记载的是整车编码,目前允许销售的是15位全数字的车辆;电动摩托车合格证记载的是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包含17位英文字母和数字。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对车辆的CCC认证信息及车辆公告设置了认证期限,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大家在办理登记时,即使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还是要以车管部门的信息为准。 闪电新闻记者 胡振华 报道 文章来源【闪电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