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了他来了,他踩着七彩祥云走来了! 我们法律人从来没有想过 有一天,全国人民会因为一部法律铺天盖地地发朋友圈 微博热搜都挂了好几天 但是,《民法典》值得! 因为他,我们见证了历史! 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富贵贫贱, 不管是文盲还是博士,是乞丐还是富豪, 都会用到民法典。 从出生到死亡,从中国到外国, 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多大年龄, 也得涉及民法典。 #%^&$*+………(口干舌燥)╮(╯▽╰)╭~~ 这么说吧,朋友…你渴望力量吗? 法律人的脸上也在最近频频泛出被各界人士重视的红晕 顺便对着民法典1200多条法条 摸了摸自己本就不多的头发 法官小采访 那么,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方面有什么突破呢? 让我们来看看 《大海的弟弟—小海的半生》 0 1 不满2岁的小海喜欢跟妈妈在一起,因为还在哺乳期的他离不开母亲的照顾,因此民法典对不满2周岁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0 2 两周岁以后的小海,可以由父亲抚养,也可以由母亲抚养,如果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会由法院综合各方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0 3 8岁的小海在民法典中成为了一个小小男子汉,8岁的他有权选择跟从父母中任何一方共同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0 4 成年的小海结婚了,在婚姻中日渐“膨胀”的小海和小玫爱得缠缠绵绵、难(离)舍(不)难(了)分(婚)。他听说原来可撤销婚姻的起算点从结婚后一年变成了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他又有了新希望。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0 5 另外,当小海得知如果对方有意隐瞒重大疾病,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后,总想给小玫查点什么出来。 其实小海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一般说来,三类重大疾病不宜或暂缓结婚:一是严重精神病,二是严重遗传性疾病,三是指定严重传染病。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0 6 最近,小海总是想着“撤销”婚姻,让朋友很不理解。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0 7 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和小玫解绑的小海动了离婚的念头,想到还有离婚冷静期这件事情,知(半)识(桶)渊(胖)博(水)的小海向朋友解释起了冷静期的含义。不过,他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误解哦,其实只有在民政局离婚才存在冷静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 8 最终,小海还是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决定起诉离婚。不过经法院判决最终不准离婚,小海担心要是法院每次都判不准离婚,这婚岂不是离不了了?再一次陷入深深惆怅.....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的出台,尤其是婚姻家庭编部分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很多人谈到离婚冷静期愤愤不平,说婚姻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离婚冷静期”,没有再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必要;有人认为爱就是爱,它只有一种取向,叫“心之所向”,支持为同性婚姻立法;有人则认为同居关系也应参照婚姻的相关制度…社会生活是多元的、多面的,但法律必然是保守的,是有“底线”的,甚至也是不断探索的。 民法典就像慈母,但作为一个“新手妈妈”,她也在不断进步和努力,她也想尽可能保护好我们每一个“子女”。因为,“妈妈也是第一次做妈妈啊”! 文章来源【光明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