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的出台,让行业大环境发生了大变革,国家对电动车行业的管理越来越严格,2019年,很多地方都加快了针对电动车立法的步伐,目前已有五大省市电动车立法将发布,在法律层面有效解决电动车一刀切执法乱象的发生,规范管理将影响全国。 1 浙江省颁布电动车立法管理草案 9月25日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计划通过立法对电动车使用进行立法管理。该草案从监管主体、生产规范、号牌登记、车辆改装等方面,对非机动车的销售、行驶及相关管理活动予以规范。 2 江苏省电动车立法免费上牌 11月26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这也是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首个事关电动自行车的立法,意义之重不言而喻! 立法内容包括禁止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禁止在楼道、楼梯间充电,电动自行车满10年不得上路,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等。《条例》明确表示,之前申领临时信息牌的超标车,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也就是说,现在申领了临时车牌的超标车,还可以骑3年多。 3 萍乡市《电动车管理颁发》全品类管理 11月22日,江西省萍乡市相关部门公布了《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上述《办法》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萍乡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从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道路与通行、停放与充电、互联网租赁电动车、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4 东莞市起草《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11月28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东莞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建议初次审议项目共3件,其中包括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5 晋中市调研起草《电动车管理办法》 12月5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颁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决了晋中市电动车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为晋中市依法管理电动车开辟了道路,创造了条件。 根据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授权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晋中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在《条例》实施后不久,《电动车管理办法》就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有人认为,电动车管理会越来越严,但是任何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都是有法可依,有标准执行的。否则,各地执法人员想罚就罚,想扣车就扣车了。立法已然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可以预见,电动车产业势必迎来全新的变革! 本文来源【电动车世界】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