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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子罚款来了!以后,没有交警拦你也将“吃罚单”

绿色电动能(稿源) 2022-4-28 14:45 No.1526

再有1天就是夏至,天气越来越热,路面上的电动车也越来越多。为了规范电动车安全上路,近期全国又掀起一股电动车整治风潮,各地整治办法也是“花样百出”。


6月11日“福州交警微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提醒。目前城区已公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不仅仅只对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已经实现了电动车号牌真伪核查、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功能,同时还能够实现人脸识别、号牌及车型外观比对等功能。已经有电动车用户反映,自己并没有在路面上被交警当面拦下,直到收到短信才知道自己违法被查处了,应该是被路面监控抓拍到了。


针对各位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也很明确:


骑行电动车期间存在无牌、假牌及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骑行电动车期间走机动车道、上高架桥快速路、走下穿隧道机动车道及逆向行驶将处以20元罚款;


骑行电动车期间闯红灯、闯禁行、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福州电子监控实行365天24小时不间断抓拍,若电动车用户收到违法提示信息,应于15日通过福州“交警APP”或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电动自行车处理模块接受处理。逾期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车,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次数且未处理的驾驶人,将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说到电动车整治,杭州的整治力度可谓一绝。为进一步深化电动车“严管、严查、严处”治理行动,杭州实行“千警上路”的整治办法。据悉,杭州交警集中优势警力在上城区范围内的重点道路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时间是每日16:30-18:30晚高峰期间。主要在上城区的以下路口:


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无牌、套牌、假牌或存在盗抢嫌疑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扣留;对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行驶、骑快车道、未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拦截处罚,并予以教育训诫。


充电侠提醒在杭的电动车用户,一定要合规上路,尤其是在上城区更要格外小心,否则被交警抓到就麻烦了。就电动车违规处罚力度来说,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处罚方式基本上都是轻则罚款,重则直接扣车。近期南宁的一条电动车处罚规定刷新了处罚力度新高度,引发热议。


近日,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列规定:9月1日起,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条例》禁止改装、加装的内容包括:


1、禁止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禁止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禁止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4、禁止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禁止加装伞架、车篷;


6、禁止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7、禁止其他改变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结构、尺寸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行为,或者安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的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基本上在南宁所有的改装、加装行为都是非法的。《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改装后达到国家机动车运行条件的,例如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驾驶人将会面临罚款500元的处罚,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改装的车辆也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不仅是广西南宁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都规定了,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车,违者处罚,将于7月1日起执行!相信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整治电动车改装行动中来,充电侠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随意改装,否则真的可能上不了路。


除了电动车违规处罚之外,电动车载人一直是电动车用户关心的话题。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一篇关于“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人员”的通告引发百姓的热议!


很多人不禁吐槽“如果电动车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的人员,那么12周岁到16周岁的孩子该怎么上学?!”


有市民提出,“禁止电动车载成年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载人并不是电动车引发交通乱象的关键所在,问题的关键是电动车驾驶人的道路安全意识薄弱,交警应该把整治重点放在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上面。对于市民正常骑电动车载家人或孩子出行的,应该人性化执法,不能搞“一刀切”懒政行为”。


今年4月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时进行了广泛地民意调研,超1.6亿人参与投票,66%的人希望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调整为十六周岁以下。最终江苏听取民意,将电动车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由12周岁以下调整为十六周岁以下。充电侠希望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城市向江苏学习,在制定电动车管理规定前广泛听取民意,毕竟“民生才是最大的政治”。


转眼间,6月又快结束了,即将迎来骄阳似火的7月。据悉,7月1日起,全国多地将出台电动车管理新政,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


江苏:7月1日起,电动车新条例实施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5000-50000元罚款。


浙江:7月1日起,电动车新条例实施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面临20-50元的罚款;驾驶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300-500元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50-300元罚款。


湖南郴州:7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将被查扣


近日,湖南郴州交警部门提醒,没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需在6月底前完成上牌。从7月1日开始,交警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届时除了查扣电动自行车外,还将按照非机动车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湖北孝感:7月1日起,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


近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发布通告,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非机动车号牌(绿牌)和行驶证;2020年7月1日以前购买的其他两轮电动自行车或超标电动车(仅限两轮),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号牌(红牌),过渡期三年,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陕西:7月1日起,未挂牌电动车禁行


陕西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吉林东丰:7月1日起,严查未戴头盔行为


从7月1日起,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摩托车及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充电侠提醒大家,牌照是电动车合法上路的首要前提,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或超标车还未挂牌,那么就要抓紧时间上牌了。特别是超标电动车,倘若错过上牌时间,就只能在家里呆着了。


归根结底,全国各地电动车管理的目的无非就是“安全”二字。说到安全,专注于“车-电-站”三位一体换电事业15年之久的雷风新能源,可以说是将“安全”二字在产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由雷风团队自主研发的智慧电池,具有均衡功能、过压保护、过充保护、过放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八重智能防护,每块电池均安装了三重全球定位模块的系统装置,时刻跟踪地理位置信息,安全有保障;加电站作为智慧电池的赋能载体,内置消防报警、自动灭火装置,24小时不间断对加电站进行监测,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与智慧电池相匹配的换电车,内置三重定位系统,精准定位。另配有用户APP,可以智能锁车,时刻监测车况,防丢放盗。目前雷风加电站系统不仅广泛应用于美团、饿了么等即时配送行业,而且与杭州多个警署部门达成合作,实战经验丰富,拥有良好的口碑。


换电作为更可控的安全充电方式,极有可能成为民生基础设施。2020年是换电行业的元年,以换电为首的电动车产业即将迎来新一轮爆发,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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